离婚时对方向法庭提交借据一张,因怀疑书写时间与借款时间不符,特向法院提请司法鉴定。2010.4.10日去法院送交的比对样本等检材,当时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主动说是一个月左右就能出结果。没想到我一直等到9月中旬才拿到报告。委托事项与我当初要求委托鉴定事项不符,而且鉴定所出具的报告显示受理日期为2010.8.20日,对我要求鉴定的时间问题给出做不了的答案。但是我这个鉴定是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我必须先去交的费,预收5000元连张白条也没给我打。现在因为这事我的案子整整拖后近六个月,请问我该怎么维权呢?
举个例子:图书馆,工作人员可能由于操作电脑失误,产生错借,漏借等现象。比如,我同学,本已归还的图书,仍然出现在自己自己的借书目录中,要不是到架子上找到这本书和工作人员说,就会面临丢书赔偿的问题。而工作人员对这样的问题,连句道歉都没有,反而最开始还理直气壮的要求赔偿呢。还有的时候,可能会把别人借的书,
本人十几年前丧幼子,媳妇拿到儿子房子征迁款后外嫁他人,置亡夫灵位和征迁后所得宅基地不顾,由于当时征迁政策,老人不单独享受宅基地,名字挂靠在儿子户下,当时我的名字挂于二儿子户下,已逝幼子分得的宅基地户主名是我外嫁媳妇和孙女的,本人鉴于媳妇置亡夫灵位和征迁后所得宅基地完全不顾,于是在该宅基地上建立房屋,
您好!我是做装饰装修的,最近在一家大理石厂定了几个万寿红大理石洗面台台面,结果安装好后,大理石沾水就粉化绷瓷,有些地方甚至像泥一样,已经严重影响工地验收,甲方要求更换,找到厂家,厂方称自己很委屈,要求我们承担一部分费用,可明显是石材质量问题,经过两次谈判,终没结果,请大师指教,我该怎么做,万分感谢!
律师好! 我在99年离婚的,在2000年11月以我及我儿子的名义申请了套经济房,总价13万,房产证当时未办理,是在2009年11月办理的,房产权证上是我一个人的名字,无共有人。当时首付7万,办理了6万的10年期的贷款,再过一个月贷款还清。 2002年认识一离异男子并举行了婚礼,亲朋好友均参加了婚礼,至今我们二人一直共同生
1. 我与乙方在2004年订立了一份购房协议,我的房子卖给乙方。但是两份协议上其中我的一份没有签我的名字,只有老婆的名字。乙方的有两人的名字。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 2. 协议说明:把房产证办好交到乙方手中乙方就给剩余的3000元。并且注明:配套费和办理房产证等费用甲方负担。当时办理房产证不到100元。当时因为政府
从2006年6月进入某公司工作,一直都在同一品牌专柜当营业员,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4年多。2010年7月份换新老板接管,我又变成试用期三个月,8月底该公司在无正当理由,无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只提前5天通知被无故辞退,请问我如何维权?
我家有套天津市河西区小海地小2楼80来平米商业用房 由于这套房屋在前几个月与拆迁办上午达成口头协议后就腾空了该屋,下午他们确又反悔至今无人居住 现今在我们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 拆迁办在9月6号早上正在拆除我房 经邻居电话通知中午到达我房已经全部拆除完毕 现一直与拆迁办联系 并要拆迁工作程序 几天内一直在推脱
我老公婚前03年买房,首付12万,贷款15万,我们05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现4岁,08年房子拆迁,折合房款77万左右,其中53.7 万用于购一套99.95平限价房,(2010年9月2号,刚拿到钥匙,)12万用于还贷款,还余12万,都在我老公手里,后来被他炒股和 给他家人用了,现股市余3万左右,用新房发票提公积金3万,他欠信用卡炒股款4万左右
我家的住宅是沿街并迎街新建的,大概有十几间,后面是院子。迎街的房子这几年被用来出租,收取租金!但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使用性质是住宅!请问这种情况下政府该如何补偿我们?
本是我家已耕种30多年自留地,县被村长等人,在不知名情况下变卖,大约0.8亩,涉嫌金额2万。该如何维权,详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