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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种情况,如何维权

面对这种情况,如何维权 举个例子:图书馆,工作人员可能由于操作电脑失误,产生错借,漏借等现象。比如,我同学,本已归还的图书,仍然出现在自己自己的借书目录中,要不是到架子上找到这本书和工作人员说,就会面临丢书赔偿的问题。而工作人员对这样的问题,连句道歉都没有,反而最开始还理直气壮的要求赔偿呢。还有的时候,可能会把别人借的书,借到另外一个人的身上。 
发生这样的事情,学生就像弱势群体一样。学生去找,图书馆就会要求赔偿。虽然说,丢了图书馆的书,赔偿天经地义,但没丢,让我们赔,谁不恼火。去跟学校理论,也理不出个结果,学校还会说,是故意丢了书,不想赔,学校很少出现这种情况…… 
很少出现,就不管这种情况可能发生,导致别人无辜赔偿吗?归根到底,也是他们自己的管理有漏洞啊。 
总的来说,就是图书馆管理有漏洞,他们想的很不错,丢了书,学生该赔;出现了失误,错借现象等等,也是学生赔。总之,他们不会赔。他们怎么想的这么美呢? 
那么,一旦遭遇这样的事情,要如何维权呢??该怎么做呢?学校是否要承担全部责任呢?
问题补充:生活中,其实也有很多类似的地方,有些地方本身自己就可能出错,还让消费者买单。一些人,觉得自认倒霉,就也去赔。为什么要这样,难道就不能保护自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abes1……(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09-02-26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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