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给您发了一个咨询的问题不知收到没有,我再简单跟您说一下吧:某国有控股企业作为转让方把全部资产有偿转让给了受让方即某个体私营公司,职工也置换了身份。转制以后5个月受让方又将该资产中的一部分无偿转让给了原转让方的董事长,该董事长在改制中没有置换身份,依然是国家工作人员,然后他用该资产注册个人的公司,并带走一部分原有职工。 请问:1、转制后短期内再行转让是否合法合规?2、再转让时无偿转给原来国企的领导合法合规吗?3,国家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受让方吗?4、再转让的协议有效吗?可撤销吗? 谢谢!
管理层承债式收购了公司,因为是承债式收购,公司是负资产,理论上管理曾不用出资就能收购公司了对不?可是公司要求股东根据注册资本交纳了出资,这样有必要吗?有道理吗?
我是韶关一家企业的上海分公司承包人,公司在2003年进行改制至2004年改制完成,我在1993年承包分公司期间以分公司名义个人出资在上海筹集了一栋6层楼房,公司在改制时明确个分公司债权债务自理,如今我要求公司把属于我个人的上海物业办理到我个人名下,可公司迟迟不做相关手续给我,这栋物业当时没有办理产权,如今我在上
悬赏分:10分 剩余时间: 14天19小时33分24秒 我是韶关一家企业的上海分公司承包人,公司在2003年进行改制至2004年改制完成,我在1993年承包分公司期间以分公司名义个人出资在上海筹集了一栋6层楼房,公司在改制时明确个分公司债权债务自理,如今我要求公司把属于我个人的上海物业办理到我个人名下,可公司迟迟不做相关手续
悬赏分:10分 剩余时间: 14天23小时58分6秒 悬赏分:10分 剩余时间: 14天18小时22分17秒 悬赏分:10分 剩余时间: 14天19小时33分24秒 我是韶关一家企业的上海分公司承包人,公司在2003年进行改制至2004年底改制完成,公司在改制时明确“各分公司债权债务自理”;我在1993年承包分公司期间,以分公司名义,个人出资在上海
公司改制,国企变私企,问原工作时间可以作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吗
2000年到公司工作,但公司在2004年改制,由国企变为私企,2010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但工作满10年,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呢?
我原本所在公司是一个厂区属于国有后来到2005年左右工厂进行改制,之后工厂变成了私有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对员工提出可以自动申请离职给予一定补偿就是所谓的买断工龄。但是我没有参加,现在事情已经过去快5-6年啦,我也有50岁啦现在听说公司要开除我们。将要对于年龄大的员工实行开除,将要从新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之后必
因为公司没有发工资和缴纳养老保险,拿回原来改制解除国有身份合同,是否还可以享有同等待遇
关于2009年4月至同公司留守人员享有的工资等待遇问题 1.按其改制政策,我公司就该在2003年了断国有身份。但事实,我同公司99名职工是在,2006年12月31日才断国有身份后,同被列入公司留守人员。 2.我从贵阳反回单位后,没有上班。是因为单位没有安排我的工作给我岗位,也没有通知解除我的劳动协议。 3.是因为公司没有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