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年5月进入这家公司,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承诺三个月试用期后薪水为4200元,而事实上现在却一直只同意支付3800元。 这样就没办法做下去了,在这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我可不可以随时走人。法律依据在哪里? 如果可以,我需要注意一些什么? 请律师们指点,随后可能还会涉及到赔偿事务的处理。 请问随
本人在私人药店上班,药店一直没给员工提供劳动合同,由于药店搬迁,药店经历口头承诺,在新店开张之内,照样给我支付基本工资(1500元),在开张之际,与另一名员工,负责完药店的所有药品的上架一系列的工作,由于工作量大(已请了四名新员工,经理为了节省工资开支,所有的工作就我们两个老员工负责),环境恶劣,在前期
我上班七天了,不但要交押金500,而且每天让我上中间班,原本是店长该上的班次全我来上,累死了,工作的时候说要早晚班的,。结果呢,太过分了,工资又少,累嘛又累,我要辞职,还没签合同,他们说合同不签就不发我工资,还要交什么户口本,我们还在补办呢,很麻烦的,他说周四前不上交,就有权不发我工资,你说合理吗?那
在深圳这边一家公司,工作6个月多了,前两天人事找我私聊,给我几天找工作,找不找得到,就快中秋,和国庆谁愿意出去找工作,在说出去了公司都放假,也没有人会招人,人事主管给我的理由很牵强,说公司六月份的订单公司赔了4百W左右,,听到这消息,我当然也没有多想什么,公司不景气也没有办法,第二天,叫我签了一个离职书.也就延期一个月
工作4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申请离职公司不同意,说工作未交接不让走
我于2010-4-26日进公司,担任出纳一职,主要工作是现金银行账,公司于6月中拿来一份劳动合同让签,上面写的入职日期是6-1日,也只写了试用期内的工资,所以而且4-5月的综合保险也没有给我交,所以我拒签此合同,因公司一直没有招到会计,压力太大所以到了8-24日我提出离职,把部分工作交给了8-10号新来的会计,并把离职申请
我7月28开始在江西一家连锁KTV九江店做技术员,因为九月份有事情忙不开,所以8月26号就决定9月1号离职;可经理部同意。还说我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他才行...否则将扣除我的押金和8月份的工资! 但公司在我转正后都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按理是不需要提前30天辞职的,是吗? (我发现该公司有几点不合理及违法经营现象1、未依法
我在一家私营单位上班 老板娘每个月都拖欠工资 都找理由说过几天 我就不做了 今天说转天就没做 但工资还一个月 去要不给 还说我带给她损失 我可以上劳动局让帮忙要吗
从业2年,公司不给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给上保险,扣押工资无凭条,离职怎么赔偿
本人在一家公司工作长达2年多时间,公司的名字换了好几个,每个公司名称的法人代表都不一样,现在法人代表自己只知道一个。自从进公司的时候就说会签订劳动合同,到现在都没有签。而且公司以怕员工泄露公司机密的理由,每个月都扣押一部分公司,从来没有给过我一张收据或者欠条之类的凭证,在公司2年多的时间里,公司没有给
在单位工作半年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要求离职提前一个月交申请。而且这一个月没有休班。如果是我不提前一个月离职。单位就要扣工资。这样做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