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关于没签劳动合同离职的问题
关于没签劳动合同离职的问题 我7月28开始在江西一家连锁KTV九江店做技术员,因为九月份有事情忙不开,所以8月26号就决定9月1号离职;可经理部同意。还说我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他才行...否则将扣除我的押金和8月份的工资!
但公司在我转正后都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按理是不需要提前30天辞职的,是吗?
(我发现该公司有几点不合理及违法经营现象1、未依法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未依法为员工办理相关保险 3、违法向员工收取押金,前5个月每个月都将从工资里扣除100元)
像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拿回我的工资甚至获取2倍的工资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anca……(江西-九江)
提问时间:2010-09-21 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