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2009年2月签订的劳动合同,由于原合同主体注销,公司在2009年10月与我签订新注册公司的劳动协议,是三方的,原合同内容不变,工龄延续计算,因为合同期是3年,到期后自动延续依次,那么到明年就是2次合同到期,请问合同到期时间是从2月算还是从10月算?到期后公司是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我公司原先与中国合作伙伴共同办公,公司员工也是与中国合作伙伴的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现在我公司准备独立开办公司,请问我公司的员工合同该如何变更?是否需要取得合作伙伴的同意方可变更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我先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又和公司签订了一份补充合同,作为原合同的附属合同一并生效。现在公司名字改变了,让我们以新公司的名字重新签订了原合同,但原附属合同没有重新签订,想问原附属合同是否有效?
本公司被卖给了一家外资企业(外资企业年初刚成立,外国法人分支机构),所有的员工需要与这家外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是在旧合同的劳动变更说明中注明 甲方更换 还是需要重新与外资企业新签劳动合同,员工在原企业享受的工龄年假等待遇 是否延续到新企业,在原企业工作满10年的老员工,是否可以跟这家外企直接签订无
公司可能被收购或是被人接管,那么我与公司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海外进修服务合同还是否有效呢?如果我不想在公司被接管后再继续为公司服务时,我是否还要赔偿海外进修服务合同中的培训费用呢?
这样的劳动合同是无效,还是部分有效,如果无效,那以前约定的工资怎么计算?
工厂给我们签定《管理规章制度》和《员工信息登记表》里面 (1) 没有注明给员工买社会保险条款 (2) 没有劳动合同期限条款 (3) 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条款 这样《管理规章制度》和《员工信息登记表》是无效劳动合同?还是部分有效。 如果劳动合同无效,那《员工信息登记表》里面签订的工资3000/月,那工资
一家私营企业,A、B两地各经营一间连锁店(均是独立的法人单位)。现A店停业,无法履行员工的劳动合同,要求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中的补充约定: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乙方同意随时调派到B店工作,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辞职处理。请问,有这一条约定,还需双方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吗?
我公司采购业务由另一家独立法人单位承包,采购部门人员需转入另一单位,原劳动合同主体发生变化,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主体吗?对于怀孕员工也可以使用这种变更吗?
想咨询一下,如果员工从一个公司调至另一个公司,两个公司法人不同,但是总经理相同.后面的公司会履行前面公司的一切法律义务,在公司服务年限也会连续计算.这种前提下,要是变更劳动合同主题,是否可以指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还是需要解除原公司劳动合同,重新订立新合同.如果重新订立,是否也许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变更协议,写明原因?
现有一批临时工已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我公司想将此类人员纳入劳务公司管理,所以现在需要这些人与我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再与我单位合作的那个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如何通知员工做合同主体变更?
公司按年签订劳动合同,我的合同结束日是6月10号,但有一次合同起始日也是6月10,我后来才发现的,这样合同到期后原本应该正好10年工龄的,造成差一天满10年,公司据此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请问公司这样做对吗?我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