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签了一年的合同,但做了半年后想辞职,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书上写着不到合同期内提前一个月辞职需扣800元违约金,我现在是不是真的要给对方扣钱了才可以走人呢
我是去年刚毕业的大学生,现在就职于广州市某设计研究院,去年七月份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的固定期限为:2008年7月8日到2009年7月31号。 由于个人原因,我打算在合同到期以后就离开单位。但是人事部却提出要收违约金(合约第五条中有这么一个条款“凡乙方作为应届大学毕业生被甲方接收就业的,在毕业后的三年内,未
双方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为30万,是由违约行为订立的,实际的(可查的)违约损失只有几百元。最初双方达成一致,同意违约金条款并签了协议,但当对方违约后,又认为违约金过高,不愿意赔付。法院会支持我方得到这笔30万的赔偿吗?
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格式上,违约金通常是20%,请问: 1.是否能把违约金修改成为固定的金额呢? 2.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能否将违约金提高到和房价差不多呢?(如房屋价格为100万,而违约金写成95万,并在补充条款里再确认一次,若一方违约将赔偿95万的违约金) 3.若以上合同成立,到时候引发官司的话,这个违约金成立吗?
我在天津工作,09年7月签订了三年的合同期,合同中有说明,“乙方保证三年工作期限,若中途由于乙方原因中断工作,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8000元/每年”,目前我只工作了半年,想辞职考研,但公司要求交纳违约金。根据现行的劳动法,我不满足培训或保密的情况,那么合同中的违约金约定有效么?如果申请劳动仲裁的话,能少交或
我07年与单位签订6年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职工未履行完合同,提出辞职,需按未履行的年数缴纳每年5000元违约金,08年新劳动法规定禁止企业设立违约金条款,请问,我当年签订的合同条款中关于违约金的款项还有效吗?我离职的话还用不用缴纳违约金?
我07年与单位签订6年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职工未履行完合同,提出辞职,需按未履行的年数缴纳每年5000元违约金,08年新劳动法规定禁止企业设立违约金条款,请问,我当年签订的合同条款中关于违约金的款项还有效吗?我离职的话还用不用缴纳违约金?
父亲隐瞒家人私自出售房屋,在签居间合同之前欺骗下家说自己的妻子在外地,儿子不在此房屋内,出售的房屋是借给外人居住。(实际上父母并未离婚,此房屋是本人和本人老婆的婚房,在此房屋里没有户口,而产证上只有我父亲的名字。)一个月前父亲和下家签了居间合同,定金为10万。几天后下家到此房屋内勘察,父亲的谎言最终被本
本人供职于一家日资企业,三年前曾以技能实习身份前往日本总公司工作。(说是去那边研修,但其实就是去工作,而且强度很大,每个月须加班100小时以上)。出国前曾与公司签定合同,并加上附加条款。具体是工作三年回国后必须在原公司工作5年。如有中途辞职的话,须付违约金5万,工作一年后,支付4万,以此类推。现在我回来工
我于2009年9月份购买了一套价值32万元左右的房子,交房时间为2011年6月,预付首付款剩余的按揭,2010年8月6日售楼处打电话说我所购的房子的那块地没批下来,先按8%来赔偿,我应怎样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