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一共8个人参与打人,其中一个人开车压死了被害人,我老公也参与了打人,还带了刀,会怎么判
夫妻因嫉妒生恨联合杀死自己的亲小叔,检察院以故意伤害致死立案,主犯是女的,女主犯在被当地派出所拘留当晚装疯,而男从犯在被当地派出所抓捕当晚承认只是在事发时拉住受害人,后用棍棒打了受害人几下,受害人的鉴定是钝器至颅脑失血过多而死,两人在被移交看守所之后,女主犯一人顶罪说是她一个人杀的,男从犯没有帮忙,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从犯咬定自己没有没有参与,但是从犯在事发时是在现场的,主犯自己顶罪也说从犯没有参与,从犯有可能被释放吗?如果检察院以证据不足让公安局释放从犯,这一做法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是检察院的问题还是公安局的问题?受害人家属该怎么去做? 事发当时只有主从犯及受害人3人在现场
关于2013年2月20日发生在彬县新民镇赤白村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因贾永强与孙金风因家庭纠纷引发的此案件、到至今案件依然模糊、导致孙的娘家父亲人身伤害死亡百天有余、给水口镇小王村的娘家人带来了;一系列经济损失、30万、及残疾的三弟、年迈的母亲、上学的孙女、等四口人的生存难以度过、死者的冤屈不能鸣冤。同时
1、十四、十六、十八周岁这三个年龄对应不同处罚力度的依据是什么? 2、逃亡情节会加重处罚么? 3、自首以及悔罪对减轻处罚有多大影响 4、判罪是否考虑客观因素对犯罪动机影响,比如家庭暴力,他人挑唆,心理疾病…… 5、嫌疑人本身达到具有不完全行为能力年龄,但发育异于常人,心智明显不成熟可否作为轻判依据 6、犯
受害人被故意伤害致残 法院判决后几个月受害人死亡 家属可不可以重新起诉
受害人凌晨3点被人闯入家中砍伤头部致残 经医治成植物人 于法院判决生效后几个月受害人死亡 家属可不可以重新起诉
被人用石块砸中后脑,入院抢救无效,宣布死亡,公安机关现在抓到人了,尸体还留在殡仪馆,是否可以先火化?还是等案子结了之后再火化,对方说我方有调戏她们,然后他们故意伤人,导致死亡,是我们在回家的路上,他们从后面开摩托车追上来,拿石块砸完人,立马跑了,现在抓到了,能怎么判形?具体有什么好的建议
被害人被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甲市人民检察院不接受打回基层检察院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吸毒后(已验尿)驱车赶到我家门口将我朋友打致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最后法医鉴定我朋友死亡结论是:因外界暴力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我自己是:轻伤甲。我朋友的汽车也被砸毁。犯罪嫌疑人是专业散打运动员。事后第二天犯罪嫌疑人自首但避重就轻说出现了幻觉而且只打了我没有动手打我朋友。现在市检察院不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