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怀孕了,可以随时和用人单位解除劳法合同吗?可以提前离职吗?
劳动者怀孕有15周,在12月8号提交辞工书,辞职申请是在12月30号。但用人单位的主管以尚未找到合适的人来代替孕妇的工作岗位而不批辞工书,那么我请问,如果孕妇一定要在这个12月30号离职,可以吗?
各位律师好:我是一企业已待岗近三年的员工,去年十一月单位要我上岗,且不是原工作岗位,工资待遇也不明确,甚至是什么样的劳动关系都不知道,因此我拒绝上岗,然而在十二月单位突然以我不上岗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予今年一月停了我的五险一金,而我二月份突然生病,几年前也有此病,时好时坏。去单位说明我的现况,单位却
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合同履行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能否获得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
急想知道如下的答案: 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合同履行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能否获得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
我2007年5月来公司上班,属于韩国市政府机构,公司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本人工作期间表现一直良好,2009年8月24日公司无任何恰当理由,通知8月底要解除我,8月20号,检查出本人已怀孕,本人想问一下,向我这种情况,公司应该如何赔偿我? 我工作在本国。工资发属地,属韩国市政府,发送工资!如果要求补
女方在一家医院工作了九年了,2009年10月休了一个月的探亲假,从12月开始休到1月,是病假。但是在2009年的12月底合同到期了,再跟医院续签合同医院不予理睬,病好好1月中旬来上班,结果让填一个新员工的表,试用期3个月,一切又按新进员工开始对待,太气愤了!!!看医院的意思是一切又从头开始? 请问有什么法律依据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