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同我公司确认劳动关系,被仲裁委驳回,我方收到劳动裁决书的时间是2013年7月22号,2013年11月10日申请人起诉到法院,请问这是否已经超过15天的诉讼时效?送达之日是按我方收到裁决书之日还是申请人收到之日?如果是按申请人收到之日,我方怎么才能知道申请人是何时收到的
现劳动仲裁决定书已判定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向本人支付双倍赔偿金,单位拒绝支付,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法院不支持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请问法院会如何判决?本人如何主张赔偿金? 法院现给我们双方调解,建议我接受一倍补偿,同时法官告诉我,法院不处理赔偿金的问题,只支持应得工资和加班费等,建议我向劳动监察
我的单位是私企於09.11.6日被强拆掉后,我们老板从此人间蒸发至今,拖欠工资。社保。也不作今后安排 像这中劳动争议情况时效是从那时算起 ,明知 已知时效是六十天还是一年。我们应怎样维权,谢谢 再想咨询一下:我们现在应怎样维权,去诉讼吗? 诉讼后还找不到老板,公文送达不了,问题还是无法解决,那何为维权呢? 请给个
劳动争议的案件因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法律文书,仲裁委员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了开庭时间及闭庭后过15日仲裁文书视为送达。请问这种情况下,闭庭后15日的时间能不能说明仲裁文书已经送达给被申请人了?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的请求事项与事实理由这么写,有什么问题没?
请求事项: 1.请求裁定被诉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及不续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行为违法; 2.请求裁定被诉人以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申诉人支付赔偿金,即8个月实际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与补贴),共计人民币28806元整(按最近12个月平均工资3600.75元计算,计算公式3600.75元×4×2=28806元);
我老公在用人单位做了一年多,用人单位都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我们申请过去仲裁,但由于被申请方提供的证据不全面导致仲裁结果与我主张的要求相差太大,我希望上诉到法院,但我不知道上诉的费用由哪一方出,敬请专业人士据指教
本人,硕士研究生,2005年8月到昆明某民办高校工作,2010年8月正式办理辞职。入校时,学校有项政策硕士研究生享有住房补贴2万元。2005年2月学校筹款新建教师宿舍,入住条件为本科生交住房保证金8万,研究生若之前领了住房补贴者交6万(有发票,分两张开),研究生若未领住房补贴者交4万(有发票),在校工作满5年提出退房者
某劳动者2008年5月起在用人单位工作,当年未签订劳动合同。2009年8月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2010年8月劳动合同期满被辞退,9月他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请问诉讼至法院,有无倒溯保护期问题(即只保护2010年8月倒追至2008年8月的劳动权益)?
劳动争议仲裁中有证人多次作伪证,事实不在本单位工作,在出示证据,写文字清楚写明在本单位工作,还2次在庭上出庭说明,现在要追究证人的伪证行为,要怎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