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追讨住房补贴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是否有胜算?
追讨住房补贴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是否有胜算? 本人,硕士研究生,2005年8月到昆明某民办高校工作,2010年8月正式办理辞职。入校时,学校有项政策硕士研究生享有住房补贴2万元。2005年2月学校筹款新建教师宿舍,入住条件为本科生交住房保证金8万,研究生若之前领了住房补贴者交6万(有发票,分两张开),研究生若未领住房补贴者交4万(有发票),在校工作满5年提出退房者,本科生退还8万,研究生退还6万。
本人2005年到校工作时,立即申请了学校住房,未领住房补贴2万元,于是只交住房保证金4万元。2010年8月31日,本人和学校正式解除劳动合,退房后只领到住房保证金4万,住房补贴2万没有得到。
校方的托词是:
1,该文件的原件找不到(该校在2009年更换投资方,原来的资料管理不善)
2,部门章没有效力
3,原经手部门主管已经辞职
4,原学校董事长称记不得此事
本人手上的证据只有:
1,集资建房说明,研究生交住房保证金的补充说明,两份文件均为复印件,原件本人没有,复印件是早期从其他老师处复印的,该老师的原件已经丢失。这两份文件的公章原来盖的是校后勤部的章。在集资建房说明中提到,为领住房补贴者交集资款(住房保证金)4万。在研究生交住房保证金补充说明文件提到,工作满5年,原来交4万住房保证金的研究生退房是退款6万。
2,和校领导的电话录音。他明确提到我当初应该先领住房津贴再申请住房,如此现在就没有争议。他还提到部门章没有法律效应。
3,知道同住校舍的研究生中,已经领了住房津贴的人员名单,他们在入住的时候,交了6万元,发票是两张,1张2万,1张4万。由于这些老师还在校任职,他们应该给我出示发票作证。
4,当初提交退款申请时,系主任做了情况属实的批示,上面盖了系工作。
5,某网站转载了2007年学校招聘启事,上面明确提出研究生入校可领2万住房补贴,或优惠入住集资房。
由于本人已经离开昆明,希望就此事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并请律师代理,请问这种情况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能否有胜算?可否使用风险收费方式来做这个案子?
谢谢各位回复的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高原阳光(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0-11-09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