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7年5月至2010年8月在一家公司上班,2010年9月公司老总恶意降工资被迫离职。2010年9月申请劳动仲裁,听朋友说已经过了时效期,得不到赔偿,是这样的吗。
以土改时土地证为凭,甲乙双方(兄弟俩)都拥有各自的一份房产。因甲方多居住在外无人经管,房屋被乙方借住,且于34年前,双方的房子都被乙方拆除重建,甲方也一直未跟乙方交涉过。现甲方子女(原甲方已故多年)要回乡居住,乙方子女(原乙方也已故)不愿出让(有偿)房子和地基。经乡村级多次调解无效,甲方寻求法律援助。
因交通事故造成伤者严重损伤,目前正在治疗期间但治疗缓慢,可交通对下的起诉时效为一年。。应该怎样处理
因交通事故造成伤者严重损伤,目前正在治疗期间但治疗缓慢,可交通对下的起诉时效为一年。。应该怎样处理 事故在2010年2月发生,但是创伤较大现在迟迟不能愈合,治疗缓慢,但又因交通队下的起诉实效为一年,很着急,应该怎样处理 但是现在正处于治疗期 治疗没完结,没做伤残鉴定 起诉什么呢?
杨老师:您好! 有个事情麻烦您抽出点宝贵时间帮我做个解答,就是在2007年10月份的时候有个朋友让我帮他忙,从信用社以我的名义贷点款给他做经营资金,因为从小玩的比较好,就答应了,他找了担保人,贷了4.5万元钱借给他之后,他在之前说的是4万当时也就打了个4万的借条,之后我多次催他问他那笔钱可还了,他一直都跟
我的单位是私企於09.11.6日被强拆掉后,我们老板从此人间蒸发至今,拖欠工资。社保。也不作今后安排 像这中劳动争议情况时效是从那时算起 ,明知 已知时效是六十天还是一年。我们应怎样维权,谢谢 再想咨询一下:我们现在应怎样维权,去诉讼吗? 诉讼后还找不到老板,公文送达不了,问题还是无法解决,那何为维权呢? 请给个
某银行信贷员某甲于2000年挪用公款15万元用于营利活动,案发后在逃。检察机关于2000年9月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2009年8月检察机关将其抓获。审讯中该甲供述其系与主任某乙合伙做生意而挪用该笔款项,该款项的批准也是某乙违规批贷的。请问某乙的行为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受害人因加害方的过错造成身体受伤害,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现该协议已履行,但后来发现受害人受伤较重,前期赔偿款根本不够支付医疗费,以后还需支付一大笔后续医疗费。现在离受害人受伤已刚好超过一年,请问现在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是否造成诉讼时效中断?请给予解答,谢谢!
我于2008年5月8日-2009年11月25日在一家公司工作,2010年2月10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其中包括未 签合同双倍赔偿、加班费和拖欠工资)。劳动仲裁部门只认定2009年2月1日-2009年5月7日期间3个月双 倍赔偿和2009年2月-2009年11月加班费,我是否可以上诉法院请求2008年5月8日-2009年11月25日期间其 它月份双倍赔偿及加班费和拖
我从2007年4月至今在这家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想请问各位律师,我现在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公司赔偿我双倍工资"吗?是否过了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