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曹妃甸央企生活服务基地的万年丽海花城项目在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情况下开发房产,并且拿到了预售证书是否合法? 2、该项目拿到预售证书是今年8月,但2月就开始预售了,并且分别向业主收了5000元购房诚意金、20000元认购书以及30%首付款,是否合法? 3、2月份付了首付款后签署了草签购房合同,合同中规定了房屋面积差额处理方式是按照套内建筑面积处理,而现在办理正式签约手续时,正式合同中却按照建筑面积处理面积差异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实测面积几乎所有的户型都是套内面积减小1.5平左右,建筑面积则有增有减,以上作为是否合法? 4、按照国家以及唐山本地的相关政策文件,对所有户型面积征收3%的契税是否符合相关文件精神? 5、按照国家以及唐山本地的相关政策文件,对所有业主代收印花税是否符合相关文件精神? 6、由于该项目目前拥有的的海洋证,没有土地证,正式购房合同中产权期限是50年,开发商解释等土地证正式办理下来之后会自动转为70年产权,但合同中没有相关条款明确该项内容,是否可信?
本人于4月2日签定了购房合同,当时按揭银行不确定,就签定了我自己想签的一家银行,并约定好如果按揭有问题可以改签合同,后来中介告之我们签的那家银行按揭做不下来(本人现在是第二次贷款),另一家银行只要我们还清第一套房贷款,就可以享受第一套房的利率优惠,本人同意去另一家银行贷款,并于4月7日和房东改签合同,4月10日将首付
6月17日的时候开发商约我们签合同,但是我们签合同的时候售房许可证并没有下来,他只给我们看了合同上的签字联,让我们在上面签字了。首付款上的收据是6月17日,而售房许可证是6月22日才下来的。当我们签完合同之后才知道房子的公摊面积变大了。因为我们一直没有见过合同的内容,买房之前销售人员说是12.5%,但是签完合同
大家好!我想咨询一下标题所诉问题,望能从大家这里获得帮助。 我于今年7月2号在一民营医院试用一个月合格转正,试用期院方只支付了约定底薪的80%。9月2号上完班因事假需要请假12天向直接上司请假不得后闹了一下情绪被院方单方辞退,辞退时院方只支付了上月25天和9月份1天并从中扣除了3个月每月个人交纳社保240几后的
事实情况:本人在2003年6月份到铁岭一家银行工作直到现在,但是在2009年5月份,银行以2003年3月为界,以前参加工作的与银行签定劳动合同,以后参加工作的与铁岭的一家政府劳动中介机构签定短期劳动合同,但本人仍在原单位、原岗位工作,工资待遇与2003年3月以前的参加工作的(和银行签定合同的)相差较大,本人每月全部收入
我和房东于今年二月七号签订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上写明如果合同履行期间单方解除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支付半个月房租的违约金。我想五月二十八号退房,昨天给房主打了电话说明情况,我上次交的房租是到五月六号的并且是押一付三,多给了他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房主说五月末退房可以,但是要交给他五月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 我是从2007年1月30日开始在现工作单位工作的,但直到2008年10月份才和我签了一式两份的为期三年的合同,合同并没有给我,而且合同中没有对公司的约束,只有对我的约束,即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为三个月的工资,我现在因为要去外地,所以需要提前终止合同(正常我要到201
我们公司现在要改公司名字,现在开始签合同(买断的形式)到年低,从明年开始就是从新进员工算起,不过现在在签合同时说:一年补一个月的基本工资,请问邵律师:这样合理吗?
尊敬的律师: 你好,我是在虎丘区一家公司上班的生产主管,前段时间公司被另外一家公司并购,公司名称及法人要变更,故现在需要转签合同(原来公司的年资转入新的公司;薪资及假期不变),请问:如果我不与这家公司转签合同,是不是算原来的那家公司合同违约提前解除合同?我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及领到失业金吗? 谢谢解
案情如下: 1992年4月10日李某手持其丈夫杨某的私章、身份证以及夫妻共有的房产证,与王某一起到信用社,已杨某名义与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借款本金为15万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月息为千分之十点五。同日,李某又在贷款借据的借款人栏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加盖杨某的私章,王某在担保人栏签名,公证处为上
本人从2008年3月就到苏州工业园区一家国有企业公司工作。2008年7月,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3年。2010年8月,公司发出通知,说为了公司今后发展,员工需与另外一家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旧合同作废,新的合同还要有试用期,我已经工作两年多了,请问此做法合理吗,我能得到那些补偿,我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