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 私人小开发商那里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09年2月买的,现在卖方只给办理了房产证而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所以尾款我们就没有清完。其中签订合同内容有两条是矛盾的(当时也没有看仔细和考虑周到)。矛盾内容是:一、在合同的第四条手写内容:首付款XXXX元,第二次XXXX元在本月30日前付清,尾款XXX元在房屋权属证书办妥后一次付清(手写内容有卖方红色指纹印)。二、在合同的第八条打印内容:关于房、地产权证得约定。甲方在房屋交付乙方后,在其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由甲方负责尽快办理,在甲方将房屋产权证交付乙方时,乙方所欠甲方购房尾款应当一次性付清。 因卖方一直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所以就没有清楚尾款,现在合同上有这样矛盾的条款,是因该以后面手写为准呢?还是以打印的文字为准?
出卖人: 买受人: 一、标的、数量、金额、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 二、质量标准:国标或企标(有问题?) 三、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出卖人对货物在需方正常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实行“三包”。出现质量问题按质量协议约定处理。(质量协议是附带的)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有偿
我和同事先后买了一个小区的房子,她是一期,我是二期,在我与开发商要签合同的时侯,发现合同的一些条款与同事签的条款(是由于开发商违约对我的赔偿方面)有了一些变动,当然这些条款对我不利。我可以不与开发商签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回房款吗?或者我可以要求开发商更改合同的相关内容吗?我应该怎么跟开发商谈比较好呢
购房是以下订金的日期为准还是给首期时签的合同为准还是以拿房产证的日子为准呢?
我和我男朋友准备结婚买房,他们是在这个月3号也就是2010年3月3号去下的订金,而我们是在2010年3月10号登记结婚的,而明天也就是2010年3月13日去给首期签合同,首期是他们爸妈出的,而现在房产证上只写他爸和他的名字,也就是不写我的名字,我想请问一下这属于婚后财产吗?我和他,他爸妈四个人是不是各占有四分之一?而房
一份代建合同,合同在前部分约定维护责任应由甲方负责,但在后部分又约定维护责任由乙方负责,请问合同有效吗?如有效,应是前面的约定有效或是后面部分有效?或是此约定无效?
本人新购房屋,当时在签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未经提醒,关键条款第九条第四项:完成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相关手续;此条被开发商给划掉了,但是当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还按了手印。现在开发商通知交房,但是出据不了《竣工验收备案表》。能不能收房,不收房违约是谁来承担责任。开发商划掉此条款有无法律意义。
购房签订合同时间以合同在房管局备案时间为准还是以与房产公司签订的时间为准?
购房签订合同时间以合同在房管局备案时间为准还是以与房产公司签订的时间为准?
购房签订合同时间以合同在房管局备案时间为准还是以与房产公司签订的时间为准?(?(合同备案10天后与房
购房签订合同时间以合同在房管局备案时间为准还是以与房产公司签订的时间为准?(合同备案10天后与房产公司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