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年分家时将70年代两间厨房,随地划分给我,暂由父母居住待后商量处理,但父母一直随我们居住,94年父母有将此房满住我们赠予他人而且办理房产证,是否凭赠予手续就能办理,不需我们到位,请问这种情况赠予手续是否合法,要不要先撤销分家协议,分家书与赠予书皮能否享受同等权利
我一个朋友前段时间在打官司 内容大概是这样的:他父母以他一位近亲的名额购买了当时那位亲戚单位的房屋,买房的所有款项均为他父母提供并在购房时与他们亲戚签定了一份协议书,协议中可以明确并且足够的表现出3点:1。此房 为我朋友家人全资购得,其提供名额的亲戚并无任何出资 2。此房 在条件允许过户的时候 其亲戚必须
婚前女方购一房,在公证处做过公证,婚后登记为男方为持证人,现夫妻离婚,男方私下将房屋出售,现请问,女方如何做才能得到合法的利益?
家有楼房两间,弟弟与我每人一间,户主是我父亲,我结婚后,四年前我重新申请住宅地盖新房,今年,村子里面要新农村改造,原来我所住房,弟弟说我已有新房,应把此房给他(我以前问过卖与他,他不买,当时有父母在场),请问我不给他可以吗?农村房产法我不懂,父亲留与我的,父母亲没有说收回,并说留与我,他来无理缠闹要,不知是否合法,我新
我外公死时,口头遗嘱:给他小女儿一万元,三女儿五千,另外四个女儿每人五千元(已存入存折,但四个女儿都没要)。他大儿子分割遗产时,并没有及时给小女儿和三女应得的一万和五千,为这笔钱,小女和三女向大儿子要时,为了这笔钱,大儿子把钱给了外公的小儿子,通过多次协商,小儿子把钱给了小女儿和三女儿,但小儿子之后
我想卖房,但不想和妻子说,这样是否合法,不想和妻子说的原因是我建房时妻子没有出一点力,建房时妻子根本不在家,与我分居多年,我做好了新房就又回来了,而且住进新房后妻子在家闹得不安宁,所以我想把房卖了要和她离婚。
去年下半年,我问售楼员该楼盘程序是否合法?售楼员非常肯定地说当然是合法的,就是该楼盘的土地是健立石油公司买的,使用年限没有70年了,但公司领导已经在办理变更手续,其他没问题的,不然怎么可能进房交会参展呢?我们想想也是,该楼盘不仅参加了房交会,而且,在市区设立了售楼部,如果程序不合法的话,有关部门应该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