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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案

房产纠纷案 91年分家时将70年代两间厨房,随地划分给我,暂由父母居住待后商量处理,但父母一直随我们居住,94年父母有将此房满住我们赠予他人而且办理房产证,是否凭赠予手续就能办理,不需我们到位,请问这种情况赠予手续是否合法,要不要先撤销分家协议,分家书与赠予书皮能否享受同等权利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清娴(江苏)
提问时间:2010-09-06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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