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不按已签定的劳动合同工资而是低于劳动最低工资标准请问合法么?
我在的公司是私人企业,也就是国家鼓励扶持的;他不按劳动合同法办事。是计件的,试用期计时的工资也低于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的%20这样合法么,他给我签定的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不规范,合法有效吗?现我要离职,但是公司讲要扣一个月工资。
合同编号: 劳动合同 甲方:XX深圳分公司 负责人:XX 注册地址:XX 经营地址:XX 已方:A。。。。。。(具体的一些A的个人资料) XX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A(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中民共和国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宗旨,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
没签劳动合同,工资低于深圳最低标准,没买社保? 没签劳动合同,工资低于深圳最低标准,没买社保?还强行押了300元工资做押金,我没有直接的物证,有人证可以吗?我想请问解除劳动关系是可以马上解除的吗?如果要马上解除劳动关系,要有什么样的证据啊!如果我不能提供怎么办啊? 问题补充: 我有人证可以吗?
我的劳动合同在09年12月份到期,当时已经怀孕,公司在12月底因经济原因裁员,因为赔偿问题没有谈拢就说让我继续在公司干,但是一直没有和我续签劳动合同,在今年5月份,公司才重新和我续签劳动合同,但是我的工资标准却被降低了,我原来合同中基本工资1200,岗位工资1000,续签的劳动合同中基本工资被改为800,岗位工资625
我们公司从5月1号开始没有按照劳动法最低工资标准来发工资怎么办?
(记者刘红辉) 本月1日起,中山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由原来的每月770元调至920元,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8.8元。记者走访企业发现,对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绝大部分大中型企业反应比较平静,但诸多小型企业表示“压力巨大”,以后将可能推行计件工资制以减轻压力。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刚到公司时公司自行规定不论是实习期还是合同期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否则不发当月工资,且工作不满一年需扣200元生活费,公司23号发放工资,本人工作了一个半月,还未签定劳动合同,10月20号提出离职,公司却以自己的规定为由只发9月份的工资,且每天工作12.75个小时,加班补贴1元钱,请问我该怎么办,该公司主管说有本事搞
公司签定合同时要求缴纳900元押金,从工资中扣除,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可退回押金。请问这合法吗?
公司签定合同时要求缴纳900元押金,从工资中扣除,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可退回押金。请问这合法吗?
我现在公司去掉五险一金后能有1000多,这要高于我们这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是我们是干销售的,上个月卖基金没完成任务,公司要扣款,结果工资到我手里后,我发现要低于我们这的最低工资标准,我想问下,这种公司自行的罚款,使得公司低于最低标准合法吗?
劳务派遣合同当月上班工时计算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若无全勤,是从最低标准中扣减缺勤工资发放月薪?
还是缺勤按当月安排上班的工时计算工资(不足最低标准)后从中扣减发放月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