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10年3月17我由劳务派遣公司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可在2010年8月11日用工单位以生产过程严重违纪的理由,把我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也以此为由和我解除了劳动合同,可事实根本就没有证据,就单凭一语.可双方己盖章签名.与劳务派遣公同签定了两年合同,且并没有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请律师解答一下,能否申请赔偿
可因为己经签下解除劳动合同,可用工单位却反过来说我己承认事实,可事实根本没有证据,我并没口头承认过,只是说我己签合同就代表承认事实。
因工伤险些尚命(破伤风),入院治疗,没有受到相应工伤的待遇, 如今想申请赔偿,可以吗?应该怎样做? 相关部门应该是什么部门啊? 当时是属于在当地招的民工,没有合同,受伤后领导很重视,曾去探望。。。 相关部门应该是什么部门啊? 希望得到越详细的答案 谢谢
我爸爸是1968参加工作,1996年1月1日在早上班途中突遇车祸身亡,肇事司机逃跑至今没破案,厂方就给了1年工资无任何说法,这种情况能否追加工伤赔偿。
08年发案,被人打断肋骨,胸腔积液,报案后派出所未对嫌疑人及时控制,致使近两年无法结案,受害人现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右肺纤维化)去年住院三次,三次下达病危通知。现因经济困难已无钱治病。生活无着。且接警派出所事后将本人原始病历丢失。医院伤害鉴定为轻伤害偏重。现在我能否申请嫌疑人家属先期赔偿用以维持生活及看
07年7月入职,至今未签订合同,公司也未购买劳动保险,能否申请赔偿?
我自07年毕业后在厦门一家公司的项目上任职,之后又调派次到此公司另一个地方的项目上工作,但至今公司为跟我签合同和为我交劳动保险,现在我想辞职了,请问我能申请赔偿吗?怎么赔偿? 一下是我的工资情况: 07年7月到9月 实发工资 1020*3=3060 07年10月到08年8月 实发工资 1470*11=16170 其后调派到另一
劳动仲裁结果出来,超过时间,未按期支付的劳动工资能否申请50%--100%间的赔偿金
各位律师: 您们好! 请帮助参谋!我和公司的劳动仲裁于11月30日,接劳动局通知出结果,拿仲裁裁决书。公司在15日内可以不服上诉。在公司没有上诉的情况下,并且在限定3日内没给我劳动补偿,拖欠不给。我能不能在12月18日之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同时,申请要求公司给予50%至100%间的赔偿金? 其内容是:工作期间
我就职于一家私营单位 在职的一年半时间内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也没有保险 最初的保底工资只有600元 直到去年10月份才涨到1000 因老板总是无故扣工资 于是想咨询下 如果告他 能否获得赔偿 几率大么 有人跟我说 既然没合同 没保险 工作还这么底 你还干 那就是你愿意 告也没有 可是之前我不懂的这些啊 他们的这种说法对
我是一名私有制企业女员工,04年前是国营的,04年12月改制后是私营的,改制后和私有老板签有一年劳动合。我当时44岁,但是9个月后满45岁老板以我年纪大不合适现的岗位工作为由把我辞退了。并作了相应补偿,辞退后我还一直在这间私企工作。还是该企业某班的一个班长,还连年得过优秀班和优秀班长称号。但企业不帮我买社保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