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对于公安机关已经处理的案件,原告在索赔时,是否需要为调取公安机关的相关笔录想法院提出专门的申请?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中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请问最后一句“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具体怎么理解
高法司法解释中规定“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此规定中的“年赔偿总额累计”是指该案中在具有赔偿权力的所有被扶养人范围内,把每位抚养人年获赔偿额相加所得之和?
对方撞伤我父亲,经确诊为脑颅后骨折,右耳听力有损伤,如果申请法医鉴定,对方应赔偿我父亲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大约多少钱,赔偿标准是多少?请指教(大概能平九级或十级)
在新疆阿勒泰山区有9个人受淘金老板雇佣上山淘金在2010年1月遇暴雪其中7人身亡2人伤残,出事后公安就把4位老板关押,后帮我们把遗体从山上运下来后市政府出面直接把遗体给我们放在了看守所,不让我们见。最后我们的遗体都被老鼠把鼻子和耳朵都咬了,我们为了让他们把事情给我们快点处理,就没有提出其他要求,可是到现在他
贾某与刘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刘某三次冲进贾某家对贾某欲实施殴打,贾某出于本能对刘某进行阻拦,刘某将贾某三次拉倒,同时刘某也自己因失去平衡力倒地,后刘某鉴定为肋骨骨折,贾某申请从新鉴定,但刘某不肯出示原始有效CT片子,从新鉴定不成,请问,贾某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
那天我喝同事一起喝酒 然后因为一句话不合 同事站起来就打 然后我拿东西还手 结果把他打成是红伤 可能能鉴定上轻微伤 本来我想着那点钱算了 可是他光住院费都8000多了 我是个普通家庭的孩子 我根本付不起这笔医药费 请问我该怎办 ? 是他先动手打人的 我们这里医院虽说很黑 但是一点皮肉伤住了10天医院花了8000
此案为轿车和摩托车相撞,甲方:驾驶轿车主 乙方:驾驶摩托车主 丙方:摩托车后座者。甲方没按照交通指示行驶(车辆轻损 人未受伤 有保险),乙方逆行、闯红灯、载人、无证驾驶(车辆轻损 甲方乙方均受轻伤并住院23天 无保险),交警判双方都有责任。请问甲、乙、丙三方为什么样的责任关系?都有哪些赔偿项目?该事故如
我父亲去年7月份去武夷山旅游,景区的桥梁坍塌,导致车辆坠毁,我父亲经过一年的治疗,今年8月份去武夷山,和当地政府谈赔偿事宜,现我父亲伤残定级为三级伤残,大小便失禁,不能自理,现在主要是精神赔偿费及护理费有争议,我父亲是名教师,现年57岁,我母亲务农,现年56岁,这个护理费应该主要怎么谈,有什么法律依据,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