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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赔偿,和政府有关

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赔偿,和政府有关 我父亲去年7月份去武夷山旅游,景区的桥梁坍塌,导致车辆坠毁,我父亲经过一年的治疗,今年8月份去武夷山,和当地政府谈赔偿事宜,现我父亲伤残定级为三级伤残,大小便失禁,不能自理,现在主要是精神赔偿费及护理费有争议,我父亲是名教师,现年57岁,我母亲务农,现年56岁,这个护理费应该主要怎么谈,有什么法律依据,条文,及法律执行版本?护理费的商讨,护理人员一定是配偶吗?子女可以吗?我母亲身体不好,有轻微脑梗赛及严重的高血压,不能过度劳累。请律师给个详细回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史玲玉89(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2-08-22 09:2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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