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母亲手术后出事故去世,打医疗官司起诉医院的话是否必须要有我外公外婆、配偶及其子女三方的委托签名?还是由父亲一人直接起诉就可以? 2、医疗官司按什么法律来?是《侵权责任法》还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生未告知“替代医疗方案”应付多少责任?
我爷爷在两年前写下一封“委托书”(现在老人已经不在了),委托单位的领导把他的房子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办到我二姨名下,首先这套房子是我爷爷他们单位的福利房,至今还没有爷爷他们单位还没有办下房产来。第二就是这个"委托书”上面只有我爷爷的签字和手印,没有公证人的公证,也没有律师的在场作证。 这样的一份“委托
本人想买一套房子,这套房子是二手房,属于经济适应房,现在没有产权证,需要五年后才有.我想现在买这套房子,只能与户主签合同,规定五年后把产权证办下来后归我.在合同上我们写的很清楚,这套房子共20万,但在合同上我们要写50万,为的就是以后万一他反悔,那么他应该赔我50万.同时在我给他20万现金后,他要在收据上写收到我50万的
1989年我在河北省人民医院上环时发生子宫穿孔,节育环进入腹腔,但当时不知道。1995年查出后,医生因怕我知道是子宫穿孔造成环外游,追究其责任,没告诉我形成原因,并说对身体无害,不用处理,对我的身体造成严重伤害。 医疗事故中的过失是指对于可能给患者造成的损害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了但轻信能够避
我公司拟通过信托公司向一企业贷款。请教:如果借款企业应向我公司做抵押担保,还是向信托公司做抵押担保?如果通过银行放款呢?
尊敬的律师们,你们好: 我母亲于2009年6月19日腹胀,腹痛到医院就诊。在住院就诊期间,因医院误诊漏诊及处理错误导致我母亲病情恶化,最后于2009年7月7日死亡。 我母亲才55岁,母亲的离开,对我打击很大,心情很低落,饭也吃不下,我老婆说我完全变了个人。在我很小的时候我母亲就和我父亲离了婚,我和我母亲
我现在想买一套经济适用房,而这套经济适用房还未满五年,不可以正常交易,现在我和买房想做一个公证委托书,卖方委托买方对以后的一个买卖权,对于买方的风险规避,而我们签一个委托协议合同,里面备注业主将委托房屋买卖权交于被委托人之日起,业主不能行驶对房屋的所有权,如业主在办理委托书后内提出取消被委托人资格,那是做业主
2011年起诉的官司,一直打到现在,能适用2012年新颁布的法律吗?
2011年起诉的官司,一直打到现在,能适用2012年新颁布的法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