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的孩子在酒店里吃完饭出来时在门上撞了两颗大门牙 到底是谁的责任! 请您帮帮我
当时下午1点钟 我们在楼上吃饭 孩子到楼下玩耍 并没有离开酒店 而是在酒店大厅
当时是上班时间 保安和迎宾却都不在 孩子撞伤后酒店经理说酒店会给负相应的责任 但没有具体说什么责任 请问除了医药费的损失外可否要求精神损失的赔偿 小孩才12岁
09年7月份进的看守所 进去之前有糖尿病 到10年5月22号 死与医院,年龄46岁。 死因:糖尿病乳酸酸中毒。 事情经过:22号早上开始拉肚子,看守所医生给了2片氟哌酸,到中午不见效果,又出现恶心、呕吐、心慌等症状,以为是糖尿病血糖低喝了半瓶可乐,中午没吃饭(看守所规定糖尿病每天2次降糖药,按规定吃了2片降糖药)
我06年上了烟台大学,同时买了保险,就是学校的那种集体保险。学校统一收了四年的保险金120元,也就是每年交30元。我咨询了下,那种保险包含三个险种:平安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平安附加学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平安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这三种。 我2010年3月5号住的院,但我病历自述的是2008年有症状,但当时各种原因
我是一名在银行上班的工作人员。由于一月份工作上的一时疏忽,有个客户来我们银行开户,说开一卡一折的,是我办理的,当时办理时只是粗粗看了下,没及时分辨出来那个客户不是身份证上的本人,给他开户后,过了三天这位客户本人前来,说他被人骗了二万八千元,然后闹到现在,想让我私下赔钱了事,请问,我应该持什么态度来面
陈秀和经同村人介绍与何五花相识。后2005年5月31日当天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举办婚礼,一周后女方无故失踪不知去向,后到天津市武清区大沙河派出所报案,经查无此人,后咨询律师属民政局工作疏忽,根据《婚姻登记法》第七条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把武清
我家小孩在学校课间玩耍时不小心把另一个小孩小刚 推了一下碰到另外小王 一个孩子腿上小刚摔倒地上造成大门牙一颗断了半截我们该如何承担责任负全责吗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的事涉及三个部门:1、聊城市劳动局 2、聊城高唐县劳动局 3、高唐山东时风集团 事件:我08年8月大学毕业后去时风集团工作,一直没签劳动合同,只是在网上签了协议,09年5月辞职时解除协议。中间一直没工作,后于10年3月份找到一新工作,在聊城市区。由于现在单位给交养老保险,需把关系由
我的电动三轮车停在路边(人行道外)没有行使,车上放了几根长管,一头出在人行道上约30公分左右,一对夫妻由东向西行驶,丈夫看到了管,绕了过去,他妻子跟在后面十几米远,可不知怎么的她竟挂到了管,导致她的电动车失去平衡摔倒了。现在交警将双方的车都扣了,后来又到我家把几根管子也拉走了!来的时候说是重拍现场用,
我一位朋友(女),这个女孩的一个男性朋友给这个女孩租的房子,这个男孩子没有和女孩在一起住,有一天晚上,男的喝醉酒后打电话给女孩说要到女孩家里,当晚上他们吵架了,所以女的不给男的开门,男的把女孩住房的玻璃给打破了,女的最后就打电话给另外别的朋友过来找她接她走,后来,三位男同志,在楼下,三位看到喝酒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