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身体不舒服请假三天,但主管不批假,之后我在三天后去医院看了,有病例证明,但公司算我旷工离职,我该怎么办?这种情况我该如何保证我自己的权益?
我怀孕了,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去公司上班,在家里休息了3周,第一周和公司领导写邮件请假,但是未去公司办理请假手续,第二周和第三周没有和领导请假. 现在我有医院开具的病假单,共三周.但是公司存心刁难,说我无故矿工15天,我和人事说我有病假单,但是人事说我没有提前和公司请假,未办理病假手续,算旷工处理,要和
我于2005年7月进入一家外资私企,2012年5月由于工作压力大导致抑郁症,从5月中下旬开始一直请病假。病假单一直是晚交的,以前都是集齐几张托同事转交。8月份的时候人事发了一个email告诉我要提前请假及时交病假单,后来我就开始用快递寄病假单,病假申请也是一起提交的。也就是说虽然我没有集齐几张病假单交上去但我还是会
未及时交病假单,公司是否可以以旷工开除6年多的员工?我可以要求补偿吗?
10月中摔伤,先陆续请了1个月病假继续观察,后继续请假,但未及时将病假单送到公司续假且未及时给公司电话通知续假,公司就以旷工为由开除我,我因伤未好一直未去公司办理手续,上周刚去见过公司人事,公司以劳动法规定旷工3天以上开除处理,不予陪偿。请问我是否可以主张赔偿工龄被偿?
我在超市上班,今年过完年家里没有人给我带孩子,我打算辞职,由于HR休息我二月十二号去超市跟我们部门经理和部门副总说我要离职,他们也答应了,十五号就不用上班了 ,等到我20去办离职,他们说我15号16号17号旷工,想问一下他们做法合理吗?
目前还是哺乳期,正常四个月产假已过,后来请了3个月病假,年前开始上班,但上班后,旧病复发,再次申请病假,我们公司要求必须三级甲等医院的,不过我所在地没有三甲甲等,就开的二级医院的,公司在我递交病历本,收费单据之类的证明几天后,告知我假条没批,让我去趟公司,问问领导怎么解决,我去后,公司领导说假条没批
我在医院工作近3年,2012年12月份在外地因急症就诊,有当地医院开具诊断证明,但我单位说只承认本院证明,强迫我在病中上岗,我未同意,单位遂认定我旷工。我检查劳动合同时发现自2010年7月入职,只签了一年合同,合同中无任何自动续约条款,但至2013年我已工作近3年。请问我单位有无权力否认我的诊断证明而算我旷工?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