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离职45天,45内本人与公司双方都没提及保密补偿的问题。
2,在本人即将入职新单位时原单位提出支付保密补偿费。并且在本人离职47天后通过工资卡支付了保密费。
3,而在协议里有:
第十六条 与公司解除或是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从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或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不得利用在本公司从事业务活动获得的经营网络系统进行与原公司业务有关的经营活动。乙方离开本公司后,甲方依照相关规定计算保密补偿金(作为乙方履行保密及同业竞争回避补偿)总额,由公司分24个月足月支付给乙方,甲方不应该延误支付。
第十九条 如甲方未按第十六条约定按时支付补偿金,延迟30日的,则乙方可以解除对应义务.
请问:1,甲方是否有违约。(超过期限)
2,我是否可以不接受补偿,不履行此协议。
3,是否可以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
(4)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自用人单位违反约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尚未支付的经济补偿,并继续履行协议;劳动者未在三十日内要求一次性支付的,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二十条)。
问:此条例的意思。
我在离职45天时到原公司要求公司解除此协议。公司才回复要开会决定是否支付保密补偿金,之后才有上述问题的
我作为销售人员离开原单位三年后, 加入了原单位的竞争对手公司。现原单位提出要履行十年前签订的保密协议。现在我的问题是 1) 保密协议有没有期限?原协议中是说直到该保密信息变成公开信息的时候才不需要保密。那是否要永久保密? 2)到底什么样的信息是保密的?客户在我离开后的三年里购买了原单位的产品,在公开市场
劳动合同书以外的“补充协议:是否需要签,签了具备法律效力么?
已经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苏州市最新劳动合同书),现在公司让签订这个《补充协议》与《保密协议》。是否可拒签,或者签了具备法律效力么?《补充协议》全文如下: 鉴于:乙方已于甲方签订《苏州市劳动合同》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双方于xx年xx月xx日共同签订的《苏州市劳动合同》基础上,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绩效
我在工厂里与老板签订了一份劳动协议,但只有一份,而且在老板那里保存,自己却没有。请问这样的协议有劳动法效力吗? 如果老板不批辞工书 ,能拿到工资吗?(厂里压了一个月的工资,如果第二个月 不去上班老板能扣除上月压的工资吗?)
通常甲方主体为法人机构,签订的保密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但甲方主体若是自然人的话,保密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购买福利房签有劳动期限协议,但是公司现在大幅降低工资,我们可有对策?
我们进公司是跟公司签有3年工作协议,现在合同到期,但是去年我们买了公司的福利房 买福利房时,跟公司签了一个承诺书,要求从购房日起在公司服务满3年,不然就退还房价中的优惠款,共计1.9万元,但是购房后不到3个月,公司开始停产,工资开始下降,到上个月已经只有正常水平的一半了,而下个月就要轮休,每个月只有600元
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协议我已经签字扫描给公司,(原件还没有寄给公司),但我现在对公司的赔偿有疑义,我想了解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扫描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吗
刘律师你好: 最近碰到一件麻烦事情,想请你帮我分析一下. 最近,我面试了一家钢结构公司,公司的一个副总给我面试的.当时谈好了工资及一些相关情况.因为我还在原来的公司就职,为了不影响原来的公司生产,所以,我向这家公司提出了,不能立马上岗工作,需要几天交接时间.公司也同意了.(我是网上投的简历,公司面试都是
律师您好: 我于2010年5月份供职于广东一家公司,后公司将我外派郑州工作至今,现在公司宣布将郑州办事处撤消,期间公司与我没有签定任何劳动合同。请问我该怎么向公司维护我的权益?
你好,我是在一家专门接待旅游团的公司财务部门上班,因为工作内容涉及到公司内部机密,公司要求我们签订的保密协议,内容大都忘了,大约记得内容是不得透露任何工作上的事离职后一年内不得从事同行工作,违约的话要承担法律责任,还要赔偿违约金。但是公司并没有付保密费。这种不平等协议是否有效?若是我离职后暴光公司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