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向我等四人集资130万连本人投资号称200万承包一家医院经营权,有一张表格凭证。现四人在医院上班,工资照发。后王某在账上借走40万一年未还,并且没有还的意思。请问此种情况是否属于非法集资?
发行一种会员卡,比如面值是100元的 收取110元 10元做为卡的工本费用,然后搞一个活动每10人办理会员卡,就把这10人所交的共100元卡工本费用返回给第一个办卡的会员,第11位到第20位所办卡的工本费用返回给第二个办卡的会员,第21位到第30位所办卡的工本费用返回给第三个办卡的会员,以此类推 请问这样的活动是否属于非法集资或者
应为一次严重的车祸事件死去五人,其中有自己的亲姐姐死亡,事情一在调查。在于过去了十一天没有得到赔偿的情况下,妹妹21岁去县政府问清事实,当时看见死去的家属很多人在一起闹事,可是此女只是在一旁观看,并没有做如何事情。警察也于扰乱公共持续将其抓获,导致刑事拘留。在被抓的过程中,民警用手抓此女头发,用拳头打
吉林省前郭县供热管理处,在2006年以购买煤炭为由,向职工集资,以每年一分二利息集资,头几年还给利息,但是到08年到现在本金不给,利息也不给,单位职工向上级反映,没有一个地方受理,起诉到法院,法院以政府行为,不予立案,向上一级政府松原市政府反映,也没有管的,说,这个钱可以不给,我们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请律
男方因交涉中产生不愉快,不准备按照风俗与女方订婚及结婚,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与女孩子长期居住,且自己单方面办酒席,而女孩子怀有身孕,并且愿意跟随。这样的行为是否属于非法同居,男方不负责任的做法女方家长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而男方该如果正确对待这样的问题。
各位律师好:案例如下:公司以设备押金和授权费用为由,向社会公众人员收取一定量资金(四五万元甚至更多的),许以代理三年,后退还之前缴纳的资金,并承诺代理人每年6000元的净利收入,公司并没有直接卖给代理人商品设备和服务,只是委托代理人售卖设备水卡,请问这是否属于非法集资啊?他向社会公众收取的资金是否合法,
我想请问非法集资属于{民事诉讼法}和{民法通则}的第几条第几款?以下情况判的对吗?
二零零六年本人和四个人合伙开矿有一个在我的投资中出了七万元,当时我给他打收据,今收到股金七万元,但2011年这人以我打的收据为证将我告到法院。法院判我非法集资。归还股金七万元。
请问 某人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用了他人非法获得的资金,是否属于违法?
假设, 某人向朋友借入100万购买房屋,以现金存入,后来发现,该资金为友人贪污公款所得,而且即将被公安拘留,请问,象他这种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用了他人非法获得的资金,是否属于违法?会不会被追究 责任? 现在,是应该把钱还给该友人帐户,还是等候判决后归还国家?
现在衡阳很多老年公寓以卖养老公寓的居住权向老年朋友收取几万到数十万不等的所谓保证金,签订养老服务合同,同时每年给老年人所交钱的8%-10%的福利补贴现金回报,且两三年后,如果不住公寓,福利补贴除外本金全部退还。很多老年人就是看可以不住且有比银行高的回报就投入的养老钱。 律师,我想问下是不是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