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2012年效益不好,在今年1月14号出了个通知,内容如下:由于市场因素影响,企业效益大速度下降,为兼顾职工利益,经公司领导慎重考虑决定,自2013年1月开始每月发放工资总额的60%(当月应发工资总额达不到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剩余40%根据全年公司整体效益情况于年底发放,海上一线人员该政策从2月1日起执行。我想请问一下,公司这样做算不算变相裁员?如果算,我们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刘律师,我一朋友在成都建国汽车贸易有限工作,职位是行政助理,现在级别是高级,工资2500多。但是现在工资方案大动,这样计算的话税前才1700.明显的降工资裁员。 我想知道有没有什么保护措施 或者如果离职的话怎样可以得到经济赔偿。 谢谢!
律师,你好! 我是在110法律咨询网,看到您的资料的,我可以就劳动法方面的事情,咨询一下您吗? 我先大概说一下我的情况哦:我是11年7月2日,在现在的公司上班的,一直都做文案,后来公司主动提拔我做了副店长,就这样,我从八月份开始做代店长,然后就是确定做了副店长,一直到今天! 我们公司的电子商务
律师您好!我在嘉兴一家台资厂从事业务工,作合同约定也是业务工种,已经有八年了。今年公司业绩不好,现准备将我裁掉,但其并不是直接裁,而是要将我调动到生产一线,并且要降薪一千。请问律师我该如何应对。还有就是我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已经快到期了,您看我该如何处理呢?感谢帮忙!
公司利用调整提成制度,变相降低员工收入,来迫使员工离职,进行公司大规模调整 是否属于变相裁员?
公司最近整个销售部门调整新的提成制度,变相降低提成,迫使部分员工自动离职,其他没有转正的同事不论业绩如何统统不予转正,后来又在剩下的人中偷偷挑选很少几个人到其他部门,剩下的人公司不闻不问,让其主动提出离职,所有调整并未有任何通知和商议,这算不算变相裁员,我们是否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公司是否该赔偿。
2012年7月与XXX公司(公司A)的外包公司(公司B)签订2年合同(我们4人属于公司B) 试用期3个月。2013年公司A需要缩减支出 准备裁掉公司B,1月15日公司B通知我们暂停上班(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们),让我们等通知(没有直接告诉我们裁员,即给我们不带薪放假)等到3月份再给找另外的工作(但我们觉得希望不大),并给予我
我是08年6月进入公司,岗位是招商专员,年底了公司要裁员,13年17日公司领导找我谈话,要我调岗至营业部做管理员,我拒绝了,我认为与岗位不符合,然后公司又安排我培训,说我工作表现不足,培训的内容都是很苛刻的,去做保洁的事,做收银的事情,和岗位完全不符合。还有一天,如果不去培训就视为旷工。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手机销售员,在公司工作将近6年,我们都是合同制,正式员工,我现在怀孕近3个月了,在我因为严重妊娠反应休假一个月,回来上班后我的直属领导让我到公司做数据工作,到现在将近半个月时间,但是公司领导不审批说没有职位,现在公司领导说公司任务完成不好员工要优化,凡是怀孕与休产假的都转成临促,(有领导说其实
公司企图通过常常在工作时“找茬记过”来达到变相裁员的目的,为保障自身权益,我需要保留哪些证据?
公司企图通过常常在工作时“找茬记过”来达到变相裁员的目的,为保障自身权益,我需要保留哪些证据? 背景再具体说明:公司是外企,大部分部门已迁往其他城市,留在本地的基本就是等裁员。但是在彻底关闭之前,公司一直在找员工的茬子,动辄以“记过”,成为不再与被记过的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理由,使员工自动流失。具体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