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职工在2002年与一家公司签了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上写的违约金是5000元。这名职工在这家公司工作三年后,于2005年合同没到期就自动离职了,当时没有交纳违约金,时至现在他应当向这家公司交纳多少违约金?是5000元还是2000元?5000元的理由:合同上写的是5000元。2000元的理由:他签了5年合同,已经工作了3年,只剩下2
因个人原因,我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已于一个月前向公司提出辞职,现在部门主管都已签字,但是办理手续时公司要求我承担合同期未满的违约责任,公司规定是合同期未满需承担违约金300元,这个违约金的规定有法律依据吗?合法吗?还有那份由主管批准我离职的申请书在我这里,能帮助我说明什么问题吗? 麻烦您能不能尽量详细
我男朋友才毕业,由于就业形势不好到一个小县城的人民医院去当会计,和单位签的劳动合同上对于违约金是这样规定的(他们要签10年的合同): 如果工作提前辞职,违约金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所有待遇总额的50%加(10-上班年数)乘以1.5万 请问这样的条款合法吗,要是已经签了合同,以后要是违约的话,对于违约金是不是要交合
我是一名大三学生 还有一年毕业 今年和一个私企签了就业协议 是三年零一个月的 里面涉及到违约金2000元 我想咨询一下违约金合法吗?如果我违约 需要支付吗? 谢谢了
我和一家私企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合同到期了,他要我必须续签一个十年的合同(一年的合同里说到期后必须签一个合同,但没说是十年的),否则按我违约,要我赔付违约金和这一年的工资。我确实要赔他违约金和工资吗?我好像记得新合同法说,合同里不的设置违约金这一项吗?还有,工资是我应该拿的,也要赔还给他吗?
09年11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10年6月准本与用人单位解除协议 单位拒绝 要求在赔偿完违约金后才给予解除 合法吗 我目前还差一个月毕业 在实习期间我们每个月的工资是400 按用人单位的说法是这个“工资”叫做实习补助 不叫“工资”
您好,我是2010年应届毕业生,1月份时和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约定到期日为7月份,上面写着如果中途辞职,要支付违约金,律师,我想请问这个违约金具有法律效力吗?是不是一定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