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病假从12年5月开始的,最后一次忘记交了,也没有和单位打招呼,事后补寄单位不承认了。后单位以连续旷工3天以上为由将我开除。之前我也一直晚交的,包括申请也是和病假单一起晚交的,单位也认可了。员工手册上对于旷工的定义是:无故缺勤者,扣除相应工资外,第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罚款400元,第三次罚款800元并终止合同。无故缺勤者指:1.不请假或没经部门经理同意即不上班;2.以电话方式请假,但上班后二日内不补办请假手续者。公司并没有对我罚款,也没有以任何方式来问过我情况。 劳动仲裁的话,就这种情况,我还有希望赢吗?
试用期得了心肌炎,请了病假7天,单位要求开除我,是否合理?是否应给予赔偿
我是7月16号来单位报道的,十月份休了婚假,10月31号上班期间,感觉有些胸闷,气短,于是便请假回家,去医院诊断可能是心肌炎,医院开了一些心脏药建议回家休息一周,并且第二天后在来复查一下,经心电图检查,并未发现异常,但是医院要求坚持休息一周,等休息回来上班后,单位说你休假太多,劝辞。并且没有任何说法。
公司对员工进行合理的岗位调整,员工不服从,这时公司是否可以开除员工,不支付补偿金?
公司对员工进行合理的岗位调整,员工不服从,这时公司是否可以开除员工,不支付补偿金? 公司对员工进行合理岗位调整,而且工资是上升的调整,员工不服从公司的调整,请问开除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吗?在双方签订的合同里已明确约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合理的岗位调整,如果员工都这样不服从公司安排,而且公司还要给支付补
由于前夜休息不好上课打瞌睡被上课的科任老师扇了一耳光,学校领导不怎么重视,我该怎么办?学校可能给我个开除处分。
10月请了11天病假,并且已向公司递交了请假单,进公司已经5年了。这次算工资存在着疑问,公司先按基本工资的70%计算,然后再以工龄的80%计算,等于打了两次折扣,请问这种算法合理吗?
您好!我是一名4S店的销售顾问,今年年底我店将被别的集团收购,还有90台车待售,由于大家情绪不高,销量下降,公司在12月15号决定实行末尾淘汰制度,但是不是按照卖车数量,而是按照卖的车型积分计算(也就是说卖10辆也许比其他人卖3辆车积分还少),想问一下,如果末位淘汰开除是否合理?如果说末位淘汰,公司要求干前台
公司已提出解除劳动的日期,而职工确以休病假为由,拒绝交接,是否合理?
公司已提出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且已确定解除日期,而员工确已休病假为由拒绝在解除日来公司办理交接,请问员工这样做是否合理?
在股份制银行工作,因身体和精神长期压力,我于12年12月31日递交辞职申请。1月8日身体不适去医院就诊,医生开具休假证明,单位表示不批准病假,不去就算旷工,请问该怎么办?
我于2005年7月进入一家外资私企,2012年5月由于工作压力大导致抑郁症,从5月中下旬开始一直请病假。病假单一直是晚交的,以前都是集齐几张托同事转交。8月份的时候人事发了一个email告诉我要提前请假及时交病假单,后来我就开始用快递寄病假单,病假申请也是一起提交的。也就是说虽然我没有集齐几张病假单交上去但我还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