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并到期后未续签但继续工作,多久算自动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我在一家国企工作,签了一次1年,一次2年的固定期限合同。第二次合同于2012年8月底到期,其后公司一直没与我续签合同。但我一直工作至今,公司也照常支付我工资等。请问我现在算自动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吗?主要是公司现在要裁员,我需要对自身定位有个确定。劳动法上写的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才认定已自动续签。
我的合同2011年3月15日到期,刚好满九年整。公司没有找我续签但我继续在公司上班。3月25日公司找我续签合同,但只给我续签11个月,请问如果我不同意这个期限,法律上有没有规定这种事实合同的最短期限是多久?我有权拒绝不签要求赔偿吗?赔偿金如何计算呢?希望得到您的回答!谢谢!
我已在国企连续工作17年,并签订2次固定期限合同,合同到期后,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能拒绝吗?
我已在国企连续工作17年,并签订2次固定期限合同,合同到期后,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能拒绝吗? 如果不要赔偿,可以裁定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吗?
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忘记续签合同,劳动者继续工作,工资社保如常发放,现主动离职,要求经济补偿金
原合同2011年9月到期后,公司忘记续签合同,劳动者又工作4个月工资社保都正常发,现劳动者主动离职,除要双倍工资外,要经济补偿金?请问他的经济补偿金依照46条哪一项,第五项行吗?很多人说主动离职不给,又有人说要给经济补偿金,给的依据要详细,怎么解释?可第五项是终止合同。 现在他继续工作,存在新的事实劳动关系
我08年11月日1与一家企业签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没等工作任务完成也即将完成的时候,单位就将我调到一个新的工程上去工作,工资比原先高,但不是原先单位发工资,而是实际操作这个工程的一家企业给发工资,也还是以原先那家企业的名誉管理工程,属于挂靠单位,单位给我有任命书,但没有签合同,到现在已
从05年起,已连续签订四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合同到期,单位未续签劳动合同,也未通知解约,仍继续工作。问题1:本人可以要求单位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吗?2、如单位不续签,本人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吗?赔偿金的标准是? 谢谢
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前一星期公司通知不与我续签合同,然后按我工作年限一年
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前一星期公司通知不与我续签合同,然后按我工作年限一年赔一个月工资给我合理吗?还是说应该双倍赔偿我经济损失?
工作满10年后,合同到期后,没签合同,出了劳动争议后是否视作自动签了无固定合同
1.请问大律师们,这怎么算呢,99年进的公司。11年到期了。后来就没签合同,现在离职,11-12年的1年里是视作无固定期限呢,还是视作未签合同。 2.公司要在北京市里搬迁,原先合同上没写工作地址,但太远了。来回要4个小时路程,我可以不去吗,不去老板说就主动辞职,要不就跟去,我可以不去吗。到时候不去老板说算旷工处
我2003年进单位工作 08年签订合同至今年年底合同到期 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了 可是现在
我在单位工作近10年 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了 可是现在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我 要解除合同 不续签了 请问 我可以要求什么
第二次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给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反而不给续签,并且还扣留几张公司出钱培训的上岗证
律师们好,我是在中石油旗下一家子公司工作了4年,第一次签了一年,第二次签了三年,今年11月底合同到期,公司要我续签5年,我要求按劳动法第三次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不同意,反而不和我续签合同了,并且扣留了我在公司期间培训的几张上岗证(是公司出钱培训的,但没有和我约定和签合同),我想问问律师们,我这样的情况
本人合同到期已经超过了4个月未续签合同,但是还在公司工作,已经在今年的9月初提出辞职,公司一直没有答复,并在9月以后没有出国工作(工作性质是出国工作一年可以休息一个月回国),公司给旷工处分还要记入档案合法吗?可以申请双倍工资吗?而且公司5-8月份的工资一直未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