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还贷周转于今年二月向一担保公司借款还贷。形式是以我岳父作为借款人并以他名下的一幢房产办理他项权证给对方,以我本人为担保人。手续一切是正规办理。但过年后因银行贷款不能贷回,导致上述借款无法偿还,本人工厂此前因缺少资金运行而停产,所以连利息也欠了三个月。请问接下来我应该怎么办?无力偿还的话会有什么直接后果?谢谢!
经亲戚王某介绍,2004年8月23日我从银行取出100000元现金给亲戚的朋友张某,张某写了借据“今借到王某现金人民币100000元,月息30厘。张某签名,2004年8月23日”. 亲戚王某也出一样的借据给我。张某付利息给王某,王某就将张某给的利息给我。 2006年11月底,张某与王某清算,除去已经付的部分利息,还剩利息60000元。利息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关于民事借款纠纷的问题,首先我给XX人借款XX元,有写借条,可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可我现在想要用这笔钱,却找不到他本人,包括他身边的朋友,他不是北京人,户口在黑龙江,他母亲在北京租房子,我询问过他母亲以及去他母亲的住所。可是也是找不到人,然后这个人我也有所了解,应该是没有能力来还我这
十九年前因生意问题向银行借款,但因经营不善而欠债累累,导致现在无能力偿还银行债款30多万{本金+利息},而最终被银行告上法院。 我想问一下,可以不可以把那30多万压缩到十几万来偿还。 因为除了欠银行之外,还欠别人的钱还没有偿还完。钱也只够家里的一般开支
我的案件内容: 因借给朋友五万元钱 朋友未按借条所限日期还钱 由此已诉讼到法院 法院也已经判令我胜诉 但被告一直没执行 所以我近期要去申请强制执行。 我不知道申请强制执行我需要交多少钱? 还有就是 如果被告明明两处房产 但都不在自己名下 就是不还钱 我该怎么办? 谢谢
各位律师好,我有一个关于借款担保纠纷的案子请教如下: 我朋友在一家担保公司做会计,2009年9月的时候,一家房地产公司找到该担保公司,请求融资500万元,于是该担保公司在报纸上发布广告,以月息千分之十八找到一部分人,联合出资五百万,其中我朋友出资10万,经该担保公司担保借给房地产公司,借款期限7个月,2010年
请问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韩广辉、魏吉予借款合同纠纷案中第二被告魏吉予的代理词要怎么写 原告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法定代表人胡大威,理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增文,男,该社信贷员。 被告韩广辉,男,1966年12月24日出生。 被告魏吉予,女,1963年10月1日出生。 原告叶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
2006年4月,我有个同学向信用社贷款,要求我和另一个同学,还有贷款人的弟弟为其做担保人。我们仨人就这样成了担保人,贷款90000.00元。到2007年4月下旬,这位同学没有还清贷款,只还了利息。要求我们仨再为其担保转贷,我们也签字了。2008年4月下旬,贷款到期后,我再三向贷款人说明不再为其提供担保,并督促其抓紧还清贷
2008年4月案件原告找到我公司,说他有一张10万元的承兑,为了节省贴现利息,要我公司帮忙付出,我公司接受承兑后给其打了一张收条,收到承兑一张10万元,后我公司自己紧张只给原告42000元,在2008年6月原告将我公司所有客车一辆借走至今未还(借条上约定只使用5天),我公司要往外租赁客车多次向其催要,原告都说以客车抵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