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销售岗位(2年5个月),公司认为我不符合岗位要求,把我调到技术支持岗位,我刚开始就表达的很明确,不同意调动岗位,可公司现在已经下达了调动岗位的纸质文件通知,说我服从也得服从,不服从也得服从,从明天开始执行,并且说如果我三天不去上班,就算旷工,公司就有权利开除我,也不用赔偿我。公司的说法是,如果干的好的员工,不经协商调动工作岗位,是可以按劳动法这么走的,也可以赔偿。但如果是不符合岗位要求而不经协商直接调动岗位,按劳动法是允许的。我想知道,公司的说法按劳动法是正确的吗? 劳动法不是说如果调动岗位或工作地点,必须采取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这不是与劳动法违背了吗,就是说公司违约了,是这样吗? 我很想知道,公司的这种说法和做法是否符合劳动法,尤其是它对于干得好的员工和不符合岗位要求员工按劳动法区别对待的这种说法;到劳动部门仲裁我能否成功,是否可以得到两个半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我是09年毕业生,2月16号的时候去一家公司实习,口头约定实习期三个月,三个月后,仍未签劳动合同,待到我毕业(7月)后仍未签,且无任何保险等,九月初我辞职了,并未结清一个月工资(因为是压一个月的),现在9月末我被通知,压的那个月的工资里需扣除工作服的费用,好纳闷啊,工作服都已经交上去了,再给我我也没用啊,
我是9月28号入职到现公司的,试用期为一个月,也就是10月28号为转正日期,由于公司忙于业务,到现在11月4号都没有签订正式合同,如果我现在提出辞职,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话,应该多久离职是合法的? 到底是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还是三天就可以了呢
我2007年11月进入苏州有志电子有限公司上班,但是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直到2008年7月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且9月才给我交纳社保。我现在有银行出具的工资单作为凭证,2008年一月有公司抬头的工资记录。现在如果申请仲裁,已经过了一年的时效,到劳动稽查大队他们又说这要去仲裁,劳动稽查大队受理的时效是2年。我现在
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各位法律专家一下: 1.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经济补偿金按本人工资计算还是按本市最低工资的三倍计算,08年前的工作年限还有补偿金吗?应如何计算 2.员工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应该本人工资计算还是按本市最低工资计算,法律规定的比例是多少呢? 谢谢!
律师: 您好! 我是09年的毕业生。于去年8月份与一家国企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当时规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但实际上我们是试用期一年,然后才转正。现有以下问题想要咨询; 1、听同事说,转正要提前交转正申请,通过后才能转正。但是我们前期进行了竞聘,即每个人定了岗位。那么这个竞聘的过程,算不算就
我于09年4月进入XX公司,当时因为没有招人指标,所以当时只与公司签订了临时合同,公司于2010年1月才与本人签订了正式合同,但这么久以来我公司也并未为本人购买5险1金,我已于今年7月23日向公司提出了辞职申请(因为公司要求要提前1个月申请),现在马上就要满一个月了,但公司并未找人来与我办理财务交接工作,我想请教一
我的劳动合同应该4月1号签订,但是公司一直故意拖延到现在才签订。但是签订合同时由于和公司有关薪资的问题没有达成协议。这样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自动离职还是公司开除我。相关的问题麻烦解决。同事去年也是劳动合同故意拖延被劳动部门查到,公司才在限定的时间里给我们前的合同,对于以上两种现象劳动法是如何规定的,麻烦相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劳资纠纷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东莞育才学院招生办担任招生员一职,现在招生工作已结束,老板前几天突然发表短信给我们说要我们结算工资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要求,我与校方签订的是一年的劳动合同,且要在2011年3月24日才到期,现在老板又说如果我们不去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和结算工资,校方将
我于2011年5月,2011年6月转正进入该公司至今,公司一直没有跟我签署用工合同,也一直没有缴社保。问题一:我能否向公司索要双倍工资;问题二:双倍工资的时间是多长;问题三:双倍工资是底薪,还是底薪加提成;问题四:关于没有缴社保的问题,能否追讨经济赔偿,经济赔偿怎么计算;问题五:因为我们公司没有工资卡,也没有
劳合法十四条规定中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这个或之间不是矛盾着呢吗? 我公司未规避风险经过咨询律师后,签订合同是第一次三年,第二次六年。第二次合同期完后,我公司可以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