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浙江丽水一个公司工作,9月份入职,试用期二个月,这个月的五号,刚刚转正。期间因为车间主任对我的个人原因,总是总我的麻烦。我想问,如果他想报上去说我工作不行为理由辞退我的话,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10月25日入职一家企业,因为面试的时候说公司已经成立几年时间,但是来了以后和之前都不一样,在中关村一周以后把我们安排到别的办公地址,感觉跟之前差距很大,所以不想做了,现在离职的话,公司是必须付我们这几天工资的吧!
我是送餐的,工作的时候经理说签订合同,就拿了张纸我填了一下,就是姓名和一些基本信息,还写着什么不满一个月没有工作的信息,就这么多,我怎么看怎么不象合同,而且要打卡上班,迟到十分钟就罚款5元,但是有时候工作下班前5分钟又有客人订餐,回来肯定要超过下班时间的,这个怎么算?那样的合同有效吗? 我可以随时辞职吗? 每天工作9
请律师帮忙分析签订的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当初为了办工作而与某人结婚,签订了一份承诺书,内容大概是:承诺结婚仅为办理工作所用,待工作办成后,立即终止婚姻关系。 请问这样的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我在本公司工作了十五年了,刚前五年被另一家公司收购了,而由于我生病了,现在的公司要辞退我,说只赔偿这五年的劳动合同金,而我又没法拿到以前我上了十五年班的证据,请问这样的赔偿合理吗?
记者发现我在工作中出现问题,并拍了照片,还留了电话,我是不是可以告他诈骗
记者发现我在工作中出现问题,并拍了照片,还留了电话,我是不是可以告他诈骗
我2001年大学毕业,在国营企业工作一年,有相关人事档案佐证,2002年考取研究生,学制三年,于2005年硕士毕业,再次参加工作,在高校执教两年,有相关人事档案佐证,2007年考取公务员,调入机关,按山东省“三龄一历”规定,我的参加工作时间应该是2001年还是2005年?
我是9月3日入职 入职当天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合同内注明试用期为两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工资1760,转正后工资2200 ,本月10号公司无故减员要我主动提出离职我没同意 我要求公司辞退我 并赔偿我半个月补偿 ,问题是:如果公司同意赔偿我半个月工资补偿应该是按试用期的1760的一半 还是应该按转正后的2200的一半
我在一个公司从1994到2009工作,一直没有买社保。工资到现在(2012年11月20日)还未付清,它是一个安装单位。在工作中劳务报酬是单位自己定的一种承包。公司是四川的,但是单位一直在北京,我现在成都工作,在成都我能追回我的工资吗?还是要去北京追回?
我和公司的合同已经到期 公司通知我15天内去办手续 但是到期了还排我班已经连续上了12天了 我准备离职了请问这些天的工资应该怎么赔偿我?然后公司说不和我续签了 应该按什么赔偿我?麻烦律师尽快回答我 万分感谢
事情是这样的:公司有一同事离职,公司就把这人的一部分工作转到我手上,并说是暂时的,我也明确说明我不适合做这个事情,一直做了3个月,最后因为另一同事的失误 造成了这个工作给单位带来一部分的经济损失。公司认定我是付全部责任,让我赔偿。说明发现这个工作给公司带来损失的时候我已经离职了很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