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 A 2007年6月1日儿童节,因经济困难,向 B 借款人民币伍万元正,商讨限期五年内还清,B 本人向 A 要回借款方才有效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本借条自鉴名按手印后开始生效; 借款人:A 在此签名并按了手印 2007、6、1 B 在此签名并按了手印 借条下方复印了 A 的身份证 我想问下律师:上面这张借条是我与之前的女朋友分手时逼着写出来的,当时我跟她两个人在房间里,她把门反锁,拿着剪刀说不是你死就我亡,逼着我写下这借条,外面很多人听到,我跟她在吵,现在也有人愿意出庭帮我作证人, 我有什么方法可以推翻这条借是无效的吗?本借条能说明我并没有真真借过她的钱吗? 还有她五年内一次都没亲自上门找过我要过钱,只是电话上说了两次,发信息发了两次,现在我找不到她在哪, 那借条上写着“商讨五年内还清,B本人向A要回借款方才有效; 因为“ B 本人向 A 要回借款方才有效”没有逗号,能不能这样读“ B本人向 A 要回借款方,才有效;因为”借款方“三个字和我在借条上所有我的姓名都是连起来写的,而“借款方”就是我,那我现在结婚了,她在五年内都没要回我的感情,那这借条也就没效果了;可以这样说吗
生母过世,父亲答应他们的共同房产约12万给我,但一直未办过户.之后父亲再婚.在之后我结婚,当时候总共花了家里5万,因为我平时也往家里寄钱,并口头说好大家一起还,但继母说还是打个欠条吧,只是对我有个约束,而且还口头答应我房子婚后让父亲过户到我的名下,于是我签下了欠条:今因结婚借***(继母名字)5万元,借款人:我 日期*** 欠
前段时间在被分手的男友的逼迫下签了五万的借条,实际我并没有借他五万,当时有妹妹和他叫来的社会人在场,这样的借条是否有效,如果被起诉,我该怎么办?
我家现住一套两居室(中单), 母亲与姐姐一间,哥哥家三口一间。 母亲是房主。为 扩大居住面积,11月将房子 通过中介卖出。我母亲,我和嫂子去的 中介,中介将 我们分开商谈期间,说服我母亲签了买卖合同,我母亲不识字,买方交了押金1万, 和中介费。 我当时要求四个月的腾房时间,但合同条款写明,‘买方全款交付,卖
朋友向我借了5万元钱,为防止他发生意外(当然是最不希望的),这笔钱能不能通过借条上写明的附加条件追回。比如写明如有意外,我作为他的第一债权人享受他所有财产的(有房本,未结婚)优先受偿权,还是应该怎么写。
律师您好!我有一店铺,租赁出去,合同期限5年,现商户已经经营了两年,还有三年未到期,今年4月,我把店铺卖掉,因租赁合同尚未到期,还有3年,我与买我店的店主商量好,继续租给原来的商户,约谈原来的商户更改合同店主名称,把每个月的房租交付给新房东。现商户一直不肯签合同,为难我,说和我签订的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条
我与女友都是离异,我有一套按揭房,刚还贷一年多,对方要求加名,才愿意结婚,我因为是再婚,比较慎重,对方说可以理解我的顾虑,另签一协议:如果女方与我离婚,自愿净身出户,并公证。请问公证处可以为这样的协议公证吗?具体怎样操作,确保双方都无后顾之忧。谢谢! 按揭房能否进行加名? 离婚协议能否进行公证?不公
打印的借条只有公章和私章没法人签字有效吗?借条内容、形式可以吗?请各位律师帮忙参考下,谢谢!
公司向我个人借款,是现金,没转账,公司入账没有我也不清楚。公司给我出具的借条是打印的并且盖了公章和法人私章,但没法人签字生效吗? 内容如下: 借条 于****年**月**日**有限公司(注册号:**)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由于业务需要向***(身份证号:**)借款人民币**(¥**.00)。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双方
借 条 本人 A 2007年6月1日儿童节,因经济困难,向 B 借款人民币伍万元正,商讨限期五年内还清,B 本人向 A 要回借款方才有效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本借条自鉴名按手印后开始生效;
借 条 本人 A 2007年6月1日儿童节,因经济困难,向 B 借款人民币伍万元正,商讨限期五年内还清,B 本人向 A 要回借款方才有效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本借条自鉴名按手印后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