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影响合同主要条件下,附加条件是否有效
你好;法律规定租赁可以买卖的,约定无效;但是你可以不告诉他买卖了啊!你直接收或者委托他人(卖房者)代收房租吗!
买卖不破租赁,新租户应该继续租给原承租人。你的尾款是否收到是要根据你的买卖合同确定买受人的付款义务,你可以根据合同追买受人。
您好,商铺的所有权属于你的私人财产,你可以随时将自己的财产处理,所以你是有权卖你的商铺的。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买受人获得所有权后不能对抗原来的租赁人。如果你和买受人没有说清楚商铺已经出租的事实的话,估计你要承担责任的。至于你和买受人的买卖合同是怎么样约定的,那就按照你们的约定履行合同。
有约定的按找约定,你的确是违约了,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就按照自己的意思办,让对方维权吧。
首先:虽然合同约定与《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有抵触,但此条规定并不属于强制性法律规定,原、被告双方可以作出与之相反的约定。这种民事法律行为符合公平、自愿的民法原则,属于有效约定。
其次:因为你们双方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因此为最大限度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你也可以将房屋卖掉,但此时,根据法律规定,原租赁者享有优先购买权。在他不愿购买,也不能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问题,你可以将房屋卖出,但是不能要求他搬离房屋。
最后:关于您的尾款问题,你可以根据合同的相对性要求购房者支付房款。
买卖不破租赁,新租户应该继续租给原承租人。
这份合同的协议中,租赁期间内不准你卖店,你若当时卖店时,没有经他同意,应按合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