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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在不影响合同主要条件下,附加条件是否有效

在不影响合同主要条件下,附加条件是否有效 律师您好!我有一店铺,租赁出去,合同期限5年,现商户已经经营了两年,还有三年未到期,今年4月,我把店铺卖掉,因租赁合同尚未到期,还有3年,我与买我店的店主商量好,继续租给原来的商户,约谈原来的商户更改合同店主名称,把每个月的房租交付给新房东。现商户一直不肯签合同,为难我,说和我签订的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条款,约定的条款为:合同5年期间内,我不能将店铺转卖。我回头看了合同,果然是有这个协议。现想咨询下,这份合同的协议中,租赁期间内不准我卖店,因为他是和我租店,合同尚未到期,就算我把店卖了,也继续给他经营,在不影响他经营的情况下,这个是否公平合理?合同中也没有约定违约需要承担的金额。现在已经把店铺卖了,也过户了,约定好过完户,把卖铺的尾款收完,因商户一直不肯和新房东签合同,导致我的尾款一直没有收到。请律师给我指迷到津。不甚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鱼1980……(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05-30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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