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签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xx需要,甲方拟选送乙方到xx集团内部培训进行为期一年半的学习培训,培训内容为:管理制度培训、专业知识培训、管理知识培训、技能知识培训,培训研修费用33000元由甲方负担(其中培训费30000元,培训津贴3000元一次性发放给乙方)。 2,xx须为甲方服务36个月。从xx-2013.7.12。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自行离职的,须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本人尚未履行服务期限的培训费用。 3,xxx,在服务期限未满时,乙方按培训津贴的两倍赔偿给乙方。 实际上这个培训就是公司内部的一个培训,但是xx集团是我们公司的母公司,培训的讲师也都是我们的同事或者主管。 百度上查了下说“如果不是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的专业技术类培训,且没有正规票据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单位的赔付要求。” 我有以下几个疑问: 我们集团内部算第三方吗? 培训的内容也都是杂七杂八的,专业技术的业不多。 时间更是只有1个月左右,根本没有一年半。 研修费用估计也是他们拍脑袋想了个数,估计也没有发票什么的。 以上几项我是否可以说明公司没有履行甲方的义务?可以拒绝赔偿?或者赔偿金额不要这么多
我刚入职的时候,参加了一个公司的培训,是软件培训。培训期合同上写的是90天,培训费用20万人民币。需要服务5年。但培训3周之后就开始实际工作了。 在90天之后,还需要我们确认结束时间,再签一次字。我也没有想直接就签字了。也就是在合同上承认培训了90天。现在我已经工作了2年,因为对公司待遇不满意,打算辞职但还要
本人于2008年4月参加某公司组织的新人入司培训,培训前要求签署协议:在培训结束后要在该公司服务满两年。但在培训后公司定薪很低,本人在服务满一年后申请离职,该公司要求我赔偿当时的50%培训费用,本人因不合理拒绝赔偿,至今这个协议仍没有解决,我想问下,就这个协议,在法律上我是否有权要求该公司出示当时花费在我身
我与公司之前签了两年劳动合同,2009年底合同期满后,公司并未续签劳动合同,但之后不久(2010年1月20日)说派我们去深造,签了一个培训协议,约定了服务期5年、培训后工资和提前离职的违约赔偿等。 请问,我现在干了快一年了,想离开公司,需要按协议赔偿公司吗?另外,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按培训协议代替呢?
本人已经提前30日出面提出离职申请,但是存在专项培训费赔款未与公司达成一致.公司已口头答应我30日后可以离开公司,但是钱不赔偿完就不给开离职证明,请问这是合法的吗???(公司约定的培训费高于实际支付的,我知道这是不合理的所以才不能履行赔付,但是我急着要离职证明,这就必须先赔偿完我才能拿到离职证明吗?)是否有办法先拿
本人已经提前30日出面提出离职申请,但是存在专项培训费赔款未与公司达成一致.公司已口头答应我30日后可以离开公司,但是钱不赔偿完就不给开离职证明,请问这是合法的吗???(公司约定的培训费高于实际支付的,我知道这是不合理的所以才不能履行赔付,但是我急着要离职证明,这就必须先赔偿完我才能拿到离职证明吗?)是否有办法先拿
本人已经提前30日出面提出离职申请,但是存在专项培训费赔款未与公司达成一致.公司已口头答应我30日后可以离开公司,但是钱不赔偿完就不给开离职证明,请问这是合法的吗???(公司约定的培训费高于实际支付的,我知道这是不合理的所以才不能履行赔付,但是我急着要离职证明,这就必须先赔偿完我才能拿到离职证明吗?)是否有办法先拿
我们公司要求员工正式入职前签订培训协议,规定如果合同到期前提出辞职,必须赔偿自己所得工资的10倍的违约金,这样合法吗? 而且协议里所谓的培训 就是在这里上班后积累的经验。
您好,我提前30天提出辞职,公司提出在入职时我签了一份培训协议,让我赔付培训费。但是当时的协议里面并没有指出具体的费用多少,而且我在入职的这一年内参加的三次公司内部培训,只是在培训单上签了字,培训单上并没有写明具体费用,现在公司单方面说培训费有1万,提出让我赔付1万元培训费,否则不给办离职,请问这合法吗
试用期三个月后,公司无理由提出辞退,员工可否要求补偿,且竞业协议中规定了任职期间的竞业规定,可否要求对此期间公司违约向公司提出违约赔偿,如果离职后公司不支付竞业违约赔偿怎么办,可以在离职前一次性谈妥吗
我于2010年与现在的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合同 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并未约定辞职是否要赔偿违约金之类的条款,而且合同也一直未曾给我。合同到期后公司并未与我续签合同,但是要我们提交了一份续签合同的申请,现在我找到了更好的工作,提前了一个月向公司辞职,结果公司人事部告知我需要赔偿公司人才引进费及其他费用共计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