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租了一间门面,交定金500元,并签订了合同,但因房主达不到合同中所包含的条件,且发现不好相处,因此我解除了合同,这样做合理吗
你好! 本人因想创业,在一集贸市场内看中一门面,通过了解,得知是由一名王姓市场管理人员代为出租(别人都这样说),其实后期才得知他只是帮别人收取门面租金的人,而门面虽在市场内,但不属于市场产权,属于其他个人产权。至今我本人未见到房东本人一次的同时,还得知同地点其他门店都是400元/月租金,而他收我550元/
我是承租方,出租方的门面房原来是毛培房,我租来投入大量资金装修后经营宾馆生意。因合同快要到期,现咨询关于房屋装修部分的归属权问题。原来合同中有一条是这样约定的:“乙方必须在合同生效期内拆除装修部分,恢复租赁前原状,否则不得拆除已装修部分”,也没有明确装修部分到底归谁。因出租方恶意非常离谱要大幅提高租
我在商场租赁了一个门面卖衣服,9月30号到期,装修花了7,8万,现在我才知道房东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把门面租给别的人了,是10月1号开始!也就是说我到期后。我现在就是还想在这个门面继续租下去,不想去其他地方。我和房东协商很多次未果,房东说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商场和租户签订的。房东也很同情我,说如果和那个
你好!我在门面合同上发生了纠纷,合同是一年制,但房东 许诺只要我租就会一直续租给我,有旁人为证,所以我把破旧的门面重新装修了,也因 为她的许诺我备了很多的货,现在一年快到了,房东要收回房子,因为我当时是从别人手上转来的,是需要转让费用的,现在我的损失房东不管,叫我到期走人,我和孩子是靠店面维持生活的,
你好;我与老板签了3年的店面合同;还有一年才到期;在去年十一月份左右打电话协商把门面卖给我,等他从外地回来又说不卖了,要继续租给我,当时我也没多想,租就租吧,但几天前听老板说他已把门面卖给了别人,并未通知我,请问我有没有相等的价格优先购买权?他是否侵犯了我的优先权?我该怎么办?
门面租赁合同与房东是签的十年,到今年止还有七年,房东现在假借子女要回来用门面,要租赁户搬走,但据租赁户了解房东是想将该门面租给一家银行,请问租赁户应该怎么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你好,我描述下我的问题: 我(乙方)在2011年4月2日与门面承包方即是房东(简称甲方),签定了一年的门面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2012年4月1日.我说明下,所在的门面的最终拥有权是市粮食局单位的,不属于个人的.甲方与粮食局签定的承包合同在2011年12月31日将终止.我也是在4月2日那天从之前的商家手中花了五万元转让费租赁下
本人于2008年5月从人手中转让得来汽车站7号门面做经营之用,当时是 转让费用包含半年房租合计18480元,半年房租为6000元。现因生意不好想转让门面,但是房东不允许我 转让,请问如何解决。
我租了一公家单位门面已有5年,合同为每年一签,但今年还没签。8月10号突然接到通知说要收回出租给别人,现在有几个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我租了门面后安装了一个三相动力电,(当时是4千多,现在安装要7-8千)。户头写的是公家单位的单位名(单位说是不能用私人户头安装),钱是我出的。现在门面要收回,单位说三相动力电
我于半年前与栗某签下一份合约,关于我家的门面租赁。后来,门面半年到期,乙方过期三天,我与其协商他是否续约,他表示很不满,后有过激行为。经几次社区等第三方的调解,终无果。现在,我已当着社区等第三方人的面,将我的门面锁住,请问,我方这样的做法有无负面影响(是否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