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门面租赁纠纷

门面租赁纠纷 我租了一公家单位门面已有5年,合同为每年一签,但今年还没签。8月10号突然接到通知说要收回出租给别人,现在有几个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我租了门面后安装了一个三相动力电,(当时是4千多,现在安装要7-8千)。户头写的是公家单位的单位名(单位说是不能用私人户头安装),钱是我出的。现在门面要收回,单位说三相动力电不给予赔偿。
2.租赁门面的时候,原来的合同注明有优先租赁权。而且交了押金的,现在押金没有退回。
3.单位一直没有和我协商,现在私自断了门面的水和电,导致我经济有所损失。
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要求单位给予赔偿?如果不赔偿是否可以提交民事诉讼?打官司的话大楷要多少费用?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eglea(湖南-邵阳)
提问时间:2012-08-31 14:2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