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广州海珠区的一家沐足场所的员工,我做了四个月,现辞职老板说要做到六个月只批!否则自离!我进来时没签合同!还交了三百块钱,口头协议做半年,老板经常让我们加班!每天上班基本都会超过十多个小时!有次到下班了我没加班就被罚自己买钟走!我们十五号发工资!我本想领了上月工资就走!放弃这半个月工资,可是老板却以我休息三天为理由推迟三天发工资!我们每月本来就有三天休息……我想起诉,但不知怎么做?如果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我需要什么证据?我能胜诉么?希望你们能帮助我,谢谢……
公司签合同时说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否则扣除一个月工资!
公司签合同时说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否则扣除一个月工资!今天提出辞职写了报告申请可不可以提前离开,经理说要跟老板商量,但是应该没问题,问那这样是不是就不用扣除一个月工资了,经理说扣还是要扣的会少扣一点点,请问这样合法吗? 因为新公司要求本月17日到岗,我是本月也就是今天6号提出辞职的,应该是在下个月
公司要我们签订三年合同,提前辞职就要扣除三个月工资,是否合理?我根据自身情况只能再工作一年,该不该再
公司要我们签订三年合同,提前辞职就要扣除三个月工资,是否合理?我根据自身情况只能再工作一年,该不该再签这合同,该怎么办?
去年11月份应邀到朋友新开的公司做事,一直没有签订合同,之间因为一些问题想离开,但是后来继续做下去,到今年七月底离开,因为从五月下旬发了四月份的工资后就没有再发工资,但是每月仍然按照3500标准在税务局申报。离开前QQ上提出未允,后来就打算不要了,归还相关物件直接离开,但是后来一直短信电话形式骚扰,甚至给我
我是应届本科毕业生,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二份,有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签名;但没有在劳动人事局备案)期限为一年,约定工资是人民币2000元,试用期是二个月,全勤奖是300元。我们约定每日工作8小时(上班时间为每日上午9点30到下午6点),一周休二日(具体哪天不定;实际上却是要求一周上六天班,多出的一天说是等公
刚到公司半个月就发现工作不适合自己,提出辞职,当时公司没同意,第二天又问时,说是招到人就准我走,现在又过去一个月了,没招到人,现在发上个月的工资,只发了一半,另一半说不签合同不行,因为不签所以没给我发,但是我已经说要辞职了为什么还要签合同,而且都过了一个月了,还不让我走,现在怎么办
做了5个多月,由于某种原因辞职了,当时老板也同意了,他还当天叫了人来替补了(当天晚上又想回去上班的,后来叫了人所以没回去了)8月低辞退的,到现在有一个多月了,工资还没结完,以前每个月工资也扣的,还把请假时间都给扣了,请问包月的有规定扣休息日吗?现在去要钱,他就说没钱,也不会懒我们的,可最近由于没工作资
没有签合同,工资是直接拿钱,突然被辞职是否有权力要加班费和补保险,工资要到下月15日才给,国庆加班费不给了,这样合理吗,我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