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5-10-26入职总部做设计工作,于2016-8-1调职到分公司做设计工作,期间工龄等福利待遇不变,于同年8月怀孕,2017-4-1至2017-6-29请产假(共90天),2017-6-30正式上班,上班后于2017-7-20被口头告知“公司因经济困难需要裁员,你被列入裁员名单中”。人事部想安排我们会总部上班,但职位及工资待遇会发生变化,我拒绝会总部,公司辞退的话我可以得到哪些赔偿?除了双倍的经济赔偿,我哺乳期的赔偿怎么算?
有关公司应停产,工资按缺勤扣发,是否可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得到赔偿
公司今年一月中旬车间停产,让我们休息一星期,并通知我们按缺勤扣工资。我有扣发的工资单。那我可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我看了劳动法上写着可以解除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并可以得到赔偿(我已在这公司做了3年多了)。 1,劳动部门能支持我的合法权益吗? 2,我已通知公司,我吧去上班了,这样对我今后去仲裁的话有利吗
具体是这样的:我2007年7月大专毕业,07年10月来到公司,因为之前一直效益还行,在去年08年10月,公司与我续签了2年的合同; 但是今年由于公司内部调整的影响,之前的情况我也略微有所了解,在昨天人事部的主管找我谈了下话,说明了一些大致的情况,大致意思就是,我所在的部门会被取消,公司如果还能有空余的岗位的话会
我是一名无固定期限的员工,现因为我的岗位被划转到另一家公司,现公司要求我解除劳动合同而转入到另一家公司,这种情况下我能从原公司得到补偿金吗?(我的工龄也是一起被转入另一家公司的)
我是2004年6月21日进入公司的,到2008年9月18日间,只断断续续签过劳务协议,期间没有年假,没有上任何保险。从2008年9月19日签了劳动合同,有两个月的试用期,就是保险从11月才开始上,2009年有一天的年假,2010年有5天的年假。在2010年2月26日,公司的人事总监通过集体开会的形式(没有正式的书面通知),通告我所在部门
我爱人在1996年4月进入公司工作至今已有14年零2个月,于2010年6月8日离职,该公司现因经营困难于2010年5月把公司转租给他人,原在职的员工跟公司协议要求经济补偿,现该公司于2010年6月22日,通知员工签订终止劳动合同领取经济补偿。请问,我爱人的这种情况该不该得到这种补偿? 问题补充: 该公司原来没有帮员工
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提出业务淡季,先放员工无薪长假,员工该得到哪些赔偿
你好,我于今天3月底来广州市一家4A级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工作,试用期2个多月后,就转正了,于6月1日开始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到2011年5月31日。工作上领导和同事都是认可的,但6月29日下午,人事部经理找我谈话,反映目前是公司的淡季,恰好又有一个客户(TCL)从7月1日起不再我司发货,因TCL王牌是个大客户,之前都是由一个同
2007年1月签一年合同(2007-2008);2008年1月又续签三年(2008-2011)。2010年9月30日单位转手更换业主,而我正好产假5个月。单位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给我赔偿,以及赔偿哪些项目,各应该赔多少啊!
公司要求强制性对怀孕妇女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怀孕妇女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公司现在希望给予一点补偿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如果女方主张接受公司的补偿,是否可以视同为双方通过协商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补偿也就只有违约的几个月的工资,并不能得到三期为止的劳动工资和社保?是这样子吗?我怕自己被陷进公司的圈套里面去,所以一直坚持要履行劳动合同。
我1996年一月进现在的这家公司,一直工作到现在,2008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前一直未买养老保险,直到2000才开始买,到2002年才开始买住房公积金,直到现在也没有买失业保险,我想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能要求公司给我赔偿么?如果能拿的话能拿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