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时按照转正日期签订了,等到办理续签或者不续签时按照正常入职日期办理可以吗?
给员工办理劳动合同时,不小心按转正日期办理了,现在过了一年,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了,有的人按正常入职日期续签了合同,有的按正常日期办理了不续签,并给了赔偿,请问这样做是合法的吗?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是这样,员工入职时按转正日期给签了劳动合同,现在按照正常入职的日期有一个员工办理了续签,一个员工按正常的入职日期办理了不续签,并给与了一个月工资做为赔偿,请问这样是否合法。
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与养老金缴费日期差一年是否正常?应当如何处理?
我妈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是1995年一月, 但是养老金缴费是从1996年一月。 是否正常?应当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3月28号到期,3月16号与公司签订了一份续约合同,现在又不想续约了,我可以正常到期离职嘛?
我2013年3月28日到公司,签订了一份一年的合同,公司本部在南京,由于公司安排被调到苏州任职,应本人家中个人原因想调回南京,但现在未在南京找到工作所以于3月16日与公司续签了一份为期3年的合同和续约合同意向书,如若在3月28日之前找好工作我就想合同到期就离开,请问如果真这样我可以3月28日就离开吗?
2010年签订一年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继续工作了4年,如果现在离职或者辞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或补偿
2010年与公司签订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继续工作了四年,如果我现在辞职或者离职是否可以要求补偿或赔偿
跟用人厂家签订合同时办理入职要合同原件办理,厂家现在扣着劳动合同不给,也不出具终止劳动协议
跟用人厂家签订合同时办理入职要合同原件办理,厂家现在扣着劳动合同不给,也不出具终止劳动协议。没有这两样东西,申请劳动仲裁的把握大吗?也没有给交保险。我要怎么讨说法,马上过年了呀。
我是2009年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单位未有再续签合同,我也一直按正常工作上班
我是2009年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单位未有再续签合同,我也一直按正常工作上班。今年5月单位在沒预先通知和协商的情况下突然通知我解除聘用。请问我能要求用人单位给我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吗?
和上一个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未续签,领导同意未办理离职直接走人
和上一个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未续签,领导同意未办理离职直接走人,再签下一家公司签合同有没有什么影响
劳动合同没有按照入职日期签订,按照转正日期签订的,请问对企业来说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没有按照员工的入职日期填写,而是按照员工的转正日期填写的劳动合同,请问对企业来说会有什么影响?如果重新签订是否合理?续签时按照正常日期续签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