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0年和公司签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目前已在公司干了5年),因公司(外资)经营不善要进行清算解散。请问关于无固定期限公司清算赔偿这块是怎么赔偿的。2: 在公司的这几年内礼拜六加班都是算值班(只给加班费的50%)请问我在提供什么证据的前提下才能要公司赔偿我呢
我是一名刚毕业的财务应届毕业生,毕业前,从去年3月24号开始在广州一家物流企业实习,直至九月公司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七月毕业),签订时基本工资是800元,加其他杂七杂八的补贴,共1700元,我当时有问人事,为什么合同连广州市最低工资都未达到,人事竟说,是我无法改变的公司内部的社会现实,我妥协了,其后,公司扣除
我姐夫帮一个私人老板开出租车,但该私人老板又把其的出租车挂靠在一个出租车公司,我姐夫于4年前驾驶出租车载客失踪了,至今未回来,现在法院出具了死亡证,我怎样索赔,向谁人索赔,能算是工伤吗?当时出租车公司买了保险(不知是车险还是司乘险),现在保险公司不理赔,说法院出具的死亡证不能作为证据。
各位律师好!我的问题如下:我在2011年参加我公司集团总部的专项人才选拔,结果是入选,后来此专项培训分若干次的若干个项目完成,产生了将近三万元的培训费。由于培训费用先要我自己垫付,所以每次培训结束后都需填写一份培训确认书,公司财务看到此文件后方能报销费用。今年我想跳槽,但公司需我赔偿一万九的培训费(其余
我03年进入一家公司,这家公司在财务面上又分两家公司,一个是做外销公司,一个是做内销公司,我的合同签的是做内销的这家公司,(但我做的工作是不分内外销公司),现在公司要注销内销这家公司,我能得到哪些赔偿!(我感觉公司这样做是正逃税)因为公司组织图中是不分:内销公司与外销公司的
我于2010年11月20日与公司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了,在职期间取得的考试资质归公司所有。 于2011年11月未参与培训,参加了一项考试,公司取得了某行业资质,有效期2年,当时的口头约定参加考试不签订协议,考试后不会影响人身自由。2011年4月提出离职,公司要求赔偿考试费用3000多元人民币,但实际的考试费用只有2
我于2010年11月20日与公司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了,在职期间取得的考试资质归公司所有。 于2011年11月没有参加过培训,直接参加了一项考试,并且通过,取得认证资质,公司取得了某行业资质,有效期2年,当时的口头约定参加考试不签订协议,考试后不会影响人身自由。2012年4月提出离职,公司要求赔偿考试费用3000
我的合同期为一年到2011年11月15号结束合同关系,公司没有续签,现在2012年7月还在公司上班,我现在想辞职,我的失业金可以领取吗?超过合同期这段时间该怎么办? 我的合同期为一年到2010年11月15至2011年11月15号结束合同关系,公司没有续签现在2012年7月还在公司上班我现在想辞职超出这一段时间该怎么办?公司是否给予经济
我2011年2月到现在公司,至今2012年7月20日公司效益不好裁员,我和公司签劳动合同了的(合同签到2013年12月31日的)我想问下公司怎么赔偿也?如果公司耍赖我怎么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谢谢老师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