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要求交纳的保证金是否合理?他们是以什么依据来办理这类案件的?
2012年3月本人在杭州的某一楼盘的售楼处,不小心碰倒了一个纸质广告牌。当时有几个业主正在维权,把售楼处的模型砸了。过了几天,公安来电话,让去所里调查。当时我接到电话后,就去了派出所。做好笔录后,那个民警让我拿出2000元的保证金,要不然就不让我回家了,而且还说这钱很快就能拿回来,最慢也就2、3个月。当时我觉得很不合理,但出于无奈只能交了钱。公安机关开出的是一张预交款凭证,上面写了,涉嫌扰乱单位秩序,违法行为,因客观原因,需要在案件处理期间离开案发地的。现自愿交纳预交款等。但是现在已经过去4个多月了,派出所那边还一直没消息。打电话去问,要么就说事情还没处理好,要么就是办案民警不在。我想请问,派出所这样处理,是否合法、合理。还有就是处理这类案件是否有时效?
案件已经终结,应该提请检察院批捕,交检验院公诉,但公安机关却以涉嫌刑事犯罪网上通缉嫌疑人,是否合理?
案件已经终结,应该提请检察院批捕,交检验院公诉,但公安机关却以涉嫌刑事犯罪网上通缉嫌疑人,是否合理?
法院渎职,导致他人缴纳的巨额保证金被冒领。现在找到嫌疑人,公安局追查赃款下落,法院的涉案人员可否参与办理案件?
上班要求办理银行卡,需要本人存入一定量的现金作为押金是否合理?
刚面试一公司,要求办理一张个人的银行卡,需要往里面存入一定量的现金作为以后的押金,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会不会是变相的收取押金?
当时被盗巨额现金就立刻报警,警察然后在了解事发现场,看完监控,然后在警局做了笔录,在好多文件上印了手印,就让我们回来等通知,10多天也没用消息
试用期间的社保公司办理社保是否可以要求补缴,仲裁时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需要说明:上一家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公司没有注销。我应聘现公司时不知道原公司没有注销是不可以停社保的,也不知道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才能办理停保。到现公司上班四个月后,现公司才通知我说我的社保还挂在原公司无法办理。我收到邮件后,当天咨询社保局后,并带了原公司所在地村委会出示的“确认公司倒闭通知”到社保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