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的辖区内有3个自然泡沼。以前都是由村委会签发承包。最近几年被水产局做主了。有一个现在还养着鱼,另外两个靠松花江边,近几年松花江也没长水,河沟子基本上没有水了,大面积都被开荒成地了。在06年大庆石油十厂在那里钻了一眼油井《在沟子沿上》。我们乡的渔政助理和水产局关系很特殊。在暗地里起了2个《渔业捕捞许可证》,那干吧的河沟子就成他的了。另外那个能养鱼的是我村百姓承包的,十几年了,投资不少。被大庆勘测蹦了几炮。又被另外一个关系起了个《证》给拿下了。说原有的承包主没交费,没检证。就这样10几万的补偿款被没投资的两个人给拿走了。请好心的专家、学者、律师帮个忙,解释解释,合不合理?谢谢
1.农村房屋坍塌后重建,所有权是归重造的人吗? 2.此外又新申请一幢新楼,申请人写奶奶,奶奶死亡,但新楼有其他子女建造,当时奶奶八十岁,现在有一个儿子户口未在农村,且未出资建造。动迁后,但想凭奶奶是申请人,索取遗产,可以吗?
我婆婆现在有两个儿子,我老公在小。我们于2003年结婚,当时我婆婆口头说将村内一所老宅子给我老公,但一直未过户。现在我婆婆患了乳腺癌晚期,我们想把房屋过户到我老公名下,以免将来哥两闹纠纷,不知怎么做?
房地产所有权归谁 2002年经我老婆的亲姨夫介绍他战友的一栋楼房,经商议75000元,介绍说要一次交清,当时是我父亲拿着现金去的我老婆姨夫在房主家等着我父亲,交了现金我父亲要房产证,房主就去拿房产证找了一会没有找到说可能夹书本里买了,当时老婆姨夫说补办房产证十天过户你名下,我父亲很信任姨夫,想他能坑害姨外甥
尊敬的各位律师: 大家好,我是农村的,我家有一处在国道207旁60年代建的房屋,现在国道加宽需要拆迁,想咨询一下这处房屋拆迁时与政府签赔偿协议时是否应由我父亲,我哥,我三人共同签字方才有效呢(我哥和我均已成家结婚),还是仅由我父亲签字就可以有效呢,也就是说这房子到底是属于家庭成员共同所有还是仅属我父亲,在产权归属
我老公是开出租车的,第一辆车是他父母花钱买的,但购买时车本是他的名字,开出租挣的钱都上交给父母,去年我们将这车卖了,在卖车费的基础上我们夫妻俩自己添钱换了一辆新车。现在由于家庭矛盾,他母亲(父已亡故)认为这车归她所有,要将车收回,我想咨询律师这车(新车)所有权归谁,我老公还是婆婆?
我们家是农村的,想在院子里扩建几间平房,请问需要变更房屋所有权证吗,如果需要的话,是在建房前办理还是
我们家是农村的,想在院子里扩建几间平房,请问需要变更房屋所有权证吗,如果需要的话,是在建房前办理还是在建房后办理,需要哪些手续和准备资料
五四造了新房,他的旧房的土地证已经注销了,但他跟赵三又签了地契转让书把旧房卖给了赵三,现赵三想跟阿六换房,阿六自己的房子有土地证的。 请问1、五四和赵三签的协议有效吗? 2、赵三现在住的房子到底是属于谁的? 3、如果阿六跟赵三换了房,阿六有没有这个房子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