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同事一个尚在哺乳期,一个在孕期,公司以岗位合并为由,先是说要将我们辞退,我们提出三期劳动法补偿后,又将我们调离原岗,安排我们无法胜任的岗位,同时告知如若不服从,便视为自动离职,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们应当得到补偿吗?
我见在新劳动合同法当中,只是针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女工的劳动合同的解除问题有明确的规定,请问,在女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是否可以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针对这种调整有什么具体的规定?
1、我从怀孕起向单位请假直到生完孩子,请假期间单位未发放工资给我,请问这是否符合规定? 2、我因家里无人带孩子,产假满后我继续向单位请假半年,单位未发放工资给我,还要求我承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缴纳的所有费用,请问这是否符合规定?
我妻子在某公司工作6年,签订合同时,中间还有一家公司介绍到现任职公司的,2010年3月末被辞退,辞退理由说是到工作年限了,而且按照公司规定还签订了辞退合同,不过我妻子还在哺乳期,孩子出生才3个多月,像这种情况,是否违反法律,能否起诉
我2007年9月入职公司到现在,于2010年1月生了个小孩,期间休了3个月产假,公司按最低基本工资每月770元给我发产假工资。现在我的小孩已经6个月了。由于工资达不成协议,公司要解雇我,请问公司该怎么样补偿我? 、
公司为了防止员工休完产假继续请假,在休产假前非让员工签一份协议,协议的内容是如果产假三个月后没来上班,公司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当时为了休产假迫于无奈只能签了。那份协议就一张纸,写的就是我刚才所说的,最后让我签字,当时签的时候没盖公章,而且只有我一个人的签字。但产后有原因想多请一个月。请问我签了这样的
我产后10个月因违反了公司的劳动纪律而被开除,我想问一下者合法吗?事后在今年7月份公司发来一封通知函,要求尽快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我到公司去办理时,公司让个人填写离职申请,我没写,因为我是被辞退,到现在还没办理,我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发放产假工资及尽快办理离职手续。我想在咨询一下,我是否可以要求从接到
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民办院校的教师,2007年3月我与现在的单位签订三年劳动合同,2009年10月怀孕,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单位无理由的迟迟不肯和我续签,但我至2010年6月休产假之前一直正常上班,承担单位工作,期间没有任何工作过失。2010年11月产假结束我回单位继续工作,但是学校却以没地方安排为由一直没有给我安排
我妻子在无任何争吵的情况下,丢下一直是母乳喂养的,才五个半月的孩子,掳走笔记本和数码相机等值钱物品离家,并与其娘家人串通,隐瞒行踪,并在“失踪”后的第七天,带人去我家中搬走了所有的家具、家电以及床上用品等物品。(注,我们全家在外经商,老家无人)其中包括婚前本来存在的很多东西,到今天已经是第九天,在我
我是2010年01月签订合同的,到2010年12月底到期,我在2010年08月生娃,现在产假休完来上班,领导说明年合同不想和我签订,我也不想来上班,但是我改怎么维权? 要求赔偿呢?哺乳假的工资(一天1个小时)应该结算给我吗?
我是2010年01月签订合同的,到2010年12月底到期,我在2010年08月生娃,现在产假休完来上班,领导说明年合同不想和我签订,我也不想来上班,但是我改怎么维权? 要求赔偿呢?哺乳假的工资(一天1个小时)应该结算给我吗? 我想知道有哪些经济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