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性,现住河南省平顶山市一小区內。此现住房原是我母亲的户主参加棚户区改造所分得的福利房。因我继父在单位另有一套房改房,故现有福利房的安置是由我母亲出资,以我的名字签定了(拆迁协议)。后我母亲支付了首付款,并用我的住房公基金担保抵押贷了款,且一直还贷至今。 请问律师,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我母亲为我买的这一棚改福利房在离婚房产分割案件中是否符合新婚姻法第五条之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本人女性,2003年结婚。2007上半年,丈夫的父母将其名下一套二手房过户给丈夫,我们将二手房卖掉得20万元;丈夫父母又拿出现金15万元;我们夫妇拿出13万元。2007年下半年把这三笔钱凑在一起,总共48万元买到现在我们居住的房子,房产证是丈夫的名字。请问:1、现我在把名字加在房产证上的话,是否在离婚时有一半房屋产权?2
婚前共同出资贷款买得房,房产证是两个人名字,现在要离婚但是由于双方在房产分割上分歧较大不能达成协议,现女方住娘家拒不付共同的还贷,但是银行还贷是我的名字,我个人出资继续还下去,那么这部分以后是不是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以后分割对我有没有影响?我该怎么办?
我和我老公于08年注册结婚,现在孩子已经1岁两个月了(已经断奶了)。老公在婚前有一套房子,没有我的名字(这套房现在还欠外债,由我出面借的),婚后在单位购了一套房。他是国企职工,年薪十几万,而我会由于我们的离婚失去这份工作。现在在孩子的抚养权上有很大的争议,我不知道在孩子和房产方面我有什么优势??
婚后买房,男方父母出资买的,房产证上是男方父亲的名字。还贷人也是男方父母.离婚后女方能分割房产吗
婚后买房,男方父母出资买的,房产证上是男方父亲的名字。还贷人也是男方父母.离婚后女方能分割房产吗
我跟妻子现打算离婚,结婚前因对方父母要求买房,我就跟她共同出资买了一套房子,房子首付加税共计20万,女友出资10万,剩下的由我和我父母出资,然后房产证只登记我女友一个人的名字,我想请问如果我们离婚的话这个房子财产是怎么分配的?还有当时出资的证明是不是只要有银行的转账单就可以证明了?我们是2011年10月份结的
婚前首付按揭,当时开发商还没交房,没法办产权登记。婚后才收的房,现在想办理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请问一定要女方到场签字放弃吗?这样不是影响夫妻感情的吗。买房时提交的单身证明这些材料难道现在办理产权登记的时候就不能用了吗? 如果现在不去办理产权登记,那男方提出诉讼离婚的时候,该房产会如何分割?请指导!
由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办?
现在还未结婚登记,男方父母出资为男方购了房,但还没办房产证,如果后面进行了结婚登记,并且房产证上面写下夫妻双方的名字,假如以后离婚了,房子女方有份吗? 还有 有没有可能, 如果离婚,出资方父母出示出资凭证等,可追回全部产权(按新婚法解释,双方父母出资的,可按双方父母出资的比例分割财产,那我所列的情况能否理解为
离婚时,房产分割(产权为夫妻双方)时,父母出资的首付款能否要回?
夫妻双方有两套房子,产权登记为夫妻双方的名字,一套是婚前购买,一套是婚后购买的,两套我父母都有出资,有银行汇款的记录,现在通过法院离婚的话,能不能要求把我父母的出资额返还给我父母? 当时父母出钱的时候,只是给钱,都没有借据,也没说是赠与。可不可以现在补张我向我父母的借条,没有配偶方的签字有效吗?
离婚后按揭房无法过户,如何确保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分割的有效性
夫妻双方协商离婚,孩子半岁,房子还有17年按揭,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协议房子归孩子,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房贷,孩子归母亲 问题:1.由于按揭房很多银行需要在还清贷款后才能过户,加之孩子只有半岁,不晓得能够过户,如何确保房产安全,比如男方私自将房产用于抵押。。。 2.关于孩子的抚养费,上学后是否可以根据实际
我叫王军伟,现住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幸福花苑14号楼4层西户。此现住房原是我母亲的户主参加棚户区改造所分得的福利房。因我继父在单位另有一套房改房,故现有福利房的安置是由我母亲出资,以我王军伟的名字签定了(拆迁协议)。后我母亲支付了首付款,并用我的住房公基金担保抵押贷了款,且一直还贷至今。 请问律师,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