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合同公司太不仁义,不能再忍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我于06年毕业签约公司,现在已经干了两年多。公司只招了两个人。公司老是女性为由在各种条件上给对方给予照顾,并且一再让我理解。现在我每月工资加其他福利总收入是那位女性的三分之一,工作条件差很多,职位还是一样的,这样的情况已经一年多,我觉得这样的情况我已经不能在理解下去了,我理解公司,谁来理解我?我是个男人,干的多点没事!但收入绝不能比同职位的女性低!我还要成家结婚。那位女性的学历还不如我!如果单位领导这样照顾女性,那说明这个单位重视女性轻视男性,我何必要留在这里呢?您看是这道理么?现在说说具体法律上的事情,我合同06年7月签的,到明年7月结束,合同明确写明了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支付定额违约金。如果我现在辞职的话,是按合同上所写交违约金呢?还是按08年新法规定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就不用交?(我已经咨询了本地的劳动局人员,对方都回答说按合同的办,要交) 公司把我当牛,我就把自己当人!这钱能不交我坚决不会交!请帮忙!感谢!
工资方面没有办法,公司按最低的签订工资标准发,基本工资都是按岗位定的,如实发。但基本工资只是占员工收入零头,大部分福利、收入等都是基本工资外的。这些都是按公司内部的分配方法定,往往就成了领导制订的一种游戏。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公司要支付什么补偿金吗
我接到书面通知,因为工作情况不太好,公司实行末位淘汰,所以我下个月被辞退了,但是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了两年,这种情况对我有什么补偿金吗?
07年签订的合同,合同期为5年,违约金为5千元,若2010年劳动者解除合同还需要交违约金吗?我没有受过公司的任何培训,也没有签订保密协议,只是一名普通的职工。
您好,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刚来单位一个月,但是现在感觉单位不太适合自己,但是我们来了没几天就要求签订了劳动合同,请问我需要按合同缴纳违约金吗
合同有一条这样规定:甲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接触劳动合同的,应按未履行的本合同年限,每一年向甲方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具体标准按解除劳动合同前一个月乙方应发工资计算)。 请问这条是否符合法律,应不应该执行?
9月3号提出离职,希望9月10号就能离职,但是公司不同意,该怎么办?我需要支付公司违约金吗?
9月3号提出离职,希望9月10号就能离职,但是公司不同意,该怎么办?我需要支付公司违约金吗?公司有权利告我吗? 他们说安排不了人跟我交接工作,我能将我的工作全部整理清楚之后就离职吗?
我在一家外企工作六年了,公司有规定一年内拿到三张警告信(相当于工作过失的处分),公司即可辞退。公司员工手册上关于赔偿金一块说到:“员工由于违反公司政策和程序而导致被公司立即解雇,公司无需提前通知或其给予其他任何赔偿。”这样的话,我会不会因为工作出错,而拿不到赔偿金啊?
公司辞职,提前30天告知,需要支付违约金么? 本人在今年2月14日和一家公司签订的合同,包括保密合同和正常的劳动合同。现在不到半个月,对公司管理不满,想要辞职。和人事的管理说了,打算提前30天提交辞职申请,不知道是否应该支付违约金。 目前纠结的是保密合同,原合同中只是有些要严格保密,如果泄露秘密需要赔偿
在校生毕业前实习期间签了实习合同,提前离开需要支付合同上所说的违约金吗?
详细情况如下: 我2011年(今年)7月毕业,去年12月13日和某公司签订了一张实习合同,每月月薪500元,4月30日到期。 合同上的一些关键内容如下: ...实习期内若离开公司,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未提前申请者,按照公司的违约办法进行处理。... 而我现在找到了其他的工作,想要3月底离开,我提前一个月申请
07年签订的合同,合同期为5年,违约金为5千元,若2010年劳动者解除合同还需要交违约金吗?我没有受过公司的任何培训,也没有签订保密协议,只是一名普通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