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个电商经营者收到起诉状,涉嫌商标侵权。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 随着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一件代发”经营模式兼具“中间商赚差价”的安全性和低成本、高效率的便捷性,受到电子商务经营者的青睐。但在面临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经营者囿于诉讼能力和诉讼成本的限制,较少提出不侵权抗辩,合法来源抗辩成为其行使抗辩权的主要方式。
考究合法来源抗辩的司法实践,对于商品来源和渠道的审查较为严格,尤其对个体工商户而言,要求其提交完整全面的进货记录和发票具有较高难度。目前我们经手的商标侵权案例,在电子商务平台一件代发模式,找准证据材料以及证据体系,如果法院认定合法来源抗辩成立,一般就是在合理范围内支持原告的合理费用,不包括侵权赔偿,大大减少了作为一件代发被告的损失。
应诉合法来源的思路;1、商品的来源和获取渠道方面,通过被告的举证可以认定被诉侵权商品来源明确,且支付了合理对家, 来源合法2、销售者的主观过错,一般来说主要是进货价格,可以认定被告在进货购买被诉侵权商品时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其所销售的商品是侵权商品最终法院支持我方的主张,仅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被向原告支付维权1000元,而原告诉讼标的是伍万元。但并不是所有一件代发的情况都成立合法来源的认定。
总结:从商标合法来源抗辩条款的来看,主观上没有过错才是合法来源成立的构成要件,一般来说,主观上,侵权人不知道销售的商品上附着被诉侵权标识侵犯了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客观上,被诉侵权销售者销售的商品具有明确来源且合法,客观要件是为了辅助主观要件的认定,即通过被诉侵权销售者的客观行为,结合交易习惯推定其是否是善意销售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观点,即使合法来源抗辩成立,就权利人维权支出的合理开支应当予以支持。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日常经营中应当充分考虑如何规避法律风险,提高防范侵权的认知和能力,在交易流程中全程留痕、充分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