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在开庭前通知了被告,但开庭时被告就是不来,难道就没有办法了吗,律师表示,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视为放弃自己答辩的权利,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但对于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必须到庭的被告,法院可以采取拘传的方式强制到庭。
一、第一种被告,你可以不来,但是法院会缺席判决。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按期开庭或者继续开庭审理,对到庭的当事人诉讼请求、双方的诉辩理由以及已经提交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进行审理后,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注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
二、第二种被告,你必须来
必须到庭: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一)你不来,法院给你一次机会
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二)你再不来,法院强制拘传让你来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认识一下拘传?拘传是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一种,需要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必须用拘传票,并直接送达被拘传人;在拘传前,应当向被拘传人说明拒不到庭的后果,经批评教育仍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