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协议生效条件
本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生效条件为签约期限内签约比例达到85%。
四、具体计息办法
签约期限共计60天,对在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按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补偿总金额(不包括特殊对象补贴、临时安置费)以一年期贷款利率4.6%标准计息,征收补偿费用计息时间从签订协议之日起至房屋征收补偿签约期限结束。
凡在签约酝酿期签约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增加计息奖励10天,共计计息奖励70天。
五、摇号排序
本地块采取“先摇号选房、后签约”方式进行选房工作。全体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作为摇号对象,签约开始前完成选房工作。
本地块采用上海市黄浦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专用计算机电脑摇号排序的方式,产生选房序号,公证机关和社会公信代表对摇号进行全程公证监督。
摇号排序时间安排如下:
厦门路地块(110、111、134街坊)(上海市黄浦第四房屋征收事务所): 2021年5月21日下午15:00。
鉴于地块内居民户数众多,考虑到安全因素,本次摇号排序不设场地观摩,采用网络直播方式进行,居民可以通过手机收看现场直播。产生的选房序号名单摇号当天将在本地块公示栏内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