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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德(600666)股票索赔征集(暨奥瑞德证券维权的法律条件)
发布日期:2021-04-03    作者:上海君澜律所俞强律师

奥瑞德(600666)股票索赔征集(暨奥瑞德证券维权的法律条件)

2018年5月31日,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渝证调查字2018011 号):“因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2019年11月7日晚间,奥瑞德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6号) 2020年6月9日下午,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再次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4号) 。2020年7月17日晚间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号)。 

根据前述事实和《证券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律师团队提示股民:投资者在2016年8月26日到2018年6月2日之间买入奥瑞德股票,并在2018年6月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亏损投资者可参与集体索赔队伍。我们将继续向投资者开放索赔报名,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任何费用。股民主张索赔的诉讼时效截止时间为2023-7-17,在该日之前未主张的,则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投资者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身份证复印件;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待索赔股票对账单(自首次买入之日打印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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